丈夫独占160万车祸赔偿款被妻子起诉
近日,山东费县法院审结一起引发社会热议的财产纠纷案件。女子李某早年遭遇严重车祸,不幸痛失长子,自身落下终身伤残,事故赔付、保险理赔及社会爱心捐款合计160余万元,全部由丈夫孔某代为领取并长期独占。事故发生后,李某常年在娘家休养康复,生活起居由父母照料,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多年间,李某多次向丈夫索要属于自己的伤残赔偿、专属捐款及儿子死亡补偿份额,均遭到对方拒绝。孔某主张钱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全权支配,拒不归还分毫。更令人唏嘘的是,案件审理期间,孔某不仅试图申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拖延审理,还另行提起离婚诉讼。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追回110万元专属财产权益。法院审理明确,人身损害伤残赔偿金、专项捐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个人专属财产。最终判决孔某扣除合理医疗支出后,返还李某100万余元及利息,并驳回男方离婚诉求。该案清晰界定婚内特殊财产归属,明确法律底线,也为同类家庭财产纠纷提供司法参考,彰显法律对个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坚决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