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父亲强奸女儿案,“被告一方”的三个逻辑困境:
1、异常VS正常:被告和辩护人说,一审被害人陈述系抑郁症服药导致的精神异常状态和幻觉,陈述不可信(图1)。那现在二审女儿陈述都是诬告,被告一方却全部当作真实性描述,那这回都可信不是幻觉和精神异常了?
2、物证无VS有:辩护方说根本没有物证(图1),大风新闻又说检方提交了物证(图2),并且得到法院高度认可(图3)。注意这可不是物证证明力的问题,这是有和无的本质矛盾。所以到底有没有物证?
3、仅凭口供VS仅凭口供:很多帮被告说话的大V强调仅凭口供就就把被告判无期太离谱了(图4),但面对检方还有那么多证据的情况下(图2),他们又断言:仅凭被害人陈述说诬告,足以证明案件已经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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