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江西南昌一对夫妻翻看病历时,意外发现未成年女儿已独自在医院做了流产手术。两份手术

江西南昌一对夫妻翻看病历时,意外发现未成年女儿已独自在医院做了流产手术。两份手术协议的签字人他们都不认识,医院也从未通知监护人。院方解释,女孩自称已经工作,医护人员没有看出她未成年。

余先生第一次看见那本病历时,最先注意到的是手术日期:2026年6月10日,患者姓名是他的女儿,一个仍在上学的未成年人,诊疗记录里写着终止妊娠。

病历不是女儿主动交出来的,而是孩子的奶奶无意间发现,家里人才知道,她已经独自完成了一场无痛人工流产手术。
 
真正让余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家属从头到尾都没有接到医院的电话。手术协议书和麻醉协议书上留下了签名,可签字人并不是女孩的父母,家里也不认识这个人。

一个未成年女孩如何完成挂号、术前谈话、麻醉和手术,成了这个家庭最想弄明白的问题。
 
女孩接受手术的医院,是南昌新时代妇女儿童医院,院方工作人员后来解释,女孩术前告诉医生自己已经参加工作,因此接诊人员没有确认她仍是学生。

可“已经工作”并不等于成年,是否满18岁也不能依靠口头陈述和外貌判断。余先生的疑问很直接:既然涉及麻醉和终止妊娠,为什么没有认真核验年龄,也没有联系监护人?
 
我认为,这起事情最需要分清的,是女孩本人的处境和医院应履行的程序不能混为一谈。

未成年人面对意外怀孕时,可能害怕、慌乱,也可能不敢向家里开口,她选择隐瞒,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可以省去身份核实和知情同意程序。

医院面对的不是普通消费,而是一场涉及身体、麻醉和术后恢复的医疗行为,越是当事人想偷偷完成,越需要专业人员把必要环节做扎实。
 
余先生随后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投诉,提交了病历、手术材料以及家属不认识签字人的情况。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专项调查后,于7月22日公布核查结果: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知情同意告知义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后续将依法依规处理。

到这一阶段,能够确认的是程序存在问题,至于签字人是谁、医院内部由谁审核,仍要等待进一步结果。
 
我认为,官方结论也纠正了原故事里一些过度推断。现在没有证据证明签字人是医院安排的,也不能确定女孩是受某名男友怂恿,更无法据此写出一条完整的“男生指路、陌生人代签、医院默许”的链条。

家属不认识签字人,这是已经公开的事实;签字人的真实身份和参与程度,则尚未明确。
 
按照现行规定,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应履行相应的说明和知情同意程序;涉及患者无法独立作出相应决定等情形时,还要依法取得家属、关系人或者近亲属的意见。

南昌市卫健委已经明确认定,这家医院在本案中没有按规定完成告知。关键不是简单争论“女孩能不能自己决定”,而是医院有没有先确认她的真实年龄、民事行为能力和签字人的身份,再依法完成全部流程。
 
我认为,保护未成年人也不等于把她当成一个没有感受、没有意见的人,她为什么不敢告诉父母,手术前有没有得到充分解释,术后身体和情绪是否得到照顾,这些同样重要。

真正合格的处置,既要尊重她的人格和隐私,也要完成法律要求的监护与告知,不能在“替孩子做主”和“让孩子独自承担”之间只选一个极端。
 
事情被发现后,这个家庭首先面对的不是赔偿数字,而是如何与女儿重新说话,父母想知道真相,女儿可能更害怕追问和责备;家属越急,孩子越可能继续沉默。

余先生手里的病历能够证明手术发生过,却解释不了女儿当时经历了什么,也解释不了她为什么宁愿一个人走进医院,也不愿向最亲近的人求助。
 
我认为,这也是整件事最沉重的地方。一边是医院已经被确认存在程序问题,另一边是一个未成年女孩把怀孕、手术和恢复全部藏在日常生活下面。

行政处理可以追究医院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却不能自动修复亲子之间突然出现的裂缝,接下来,比追问她“为什么瞒着家里”更重要的,也许是让她知道,无论事情多难,她仍然可以回到家里开口。
 
目前,南昌市卫健委已表示将依法依规处理,最终处罚和更具体的责任认定仍待公布。那个陌生签名人的身份,也没有权威结论。

余先生一家得到了一部分答案,却还有更多问题留在病历之外:谁陪女孩去了医院,谁在文件上签字,医院为何没有核验,以及这个孩子在那一天究竟承受了什么。
 
一本病历让一件被隐藏的事突然浮出水面,也把医疗程序、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沟通同时推到了台前。

我认为,真正需要守住的,不只是某一张同意书上的签名,而是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确认:眼前这个孩子是谁,她是否真正理解正在发生什么,她身边有没有可以承担责任、也愿意保护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