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游泳池成了男子寻找刺激的天堂,他欣赏美女们傲人的身姿,又潜入水中摸女子的大腿和臀部,多次抚摸磨蹭,以为自己的猥琐没人察觉,殊不知一切被女生看在眼里。女子拿浮板暴揍他的头,大声呼救,最终猥琐男被带走。
说实话,看到"浮板抽头"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解气。一个大男人,水下摸完就想装没事人,结果被两个女生按在原地一顿砸,场面想想都痛快。但往下看完整个过程,又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时间是7月22日,暑假高峰期,泳池里全是家长孩子,水花声、说笑声混在一起。张女士是这家泳池的老会员,长期卡都办了,平时就来游游解压。
那天她跟朋友泡在水里聊天,大腿被碰了一下,她当时压根没往坏处想,人多手杂,谁还没被撞过。第一次忍了,第二次也忍了,可当那只手摸到大腿根内侧,她心里咯噔一下:这地方,不是随便能"碰巧"碰到的。
她没吭声,只是压低声音跟朋友说了一句,两人交换眼神,开始不动声色地盯人。没过多久,一个男的鬼鬼祟祟往这边靠,眼神飘忽,靠近后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朝她们游过来。
张女士心里门儿清,但她忍着没喊,现行抓不到,喊了也是白喊。等那只手真摸上大腿、又蹭到臀部时,她和朋友抄起浮板就是一顿砸,边打边喊"有变态摸我"。周围人瞬间围拢,男子想跑都跑不掉,被当场揪出来,监控一调,一切板上钉钉,警方带走,行政拘留5天。
这套操作看着解气,但类似的事其实一直在发生。去年沈阳一场脱口秀,演员台上刚跟观众互动完,台下一个23岁男观众直接把手伸向她大腿根,当场被带走,最后拘了十天。
这事当时吵得凶,是因为那位演员平时表演风格大胆,还调侃过"摸腿"的梗,于是有人说她"又当又立"。但律师站出来说得很清楚:台上说的是段子,台下动手是侵权,这是两码事,身体接触必须以明确同意为前提,不是你觉得对方开得起玩笑就默认能伸手。
更让人唏嘘的是,一年后她说自己心理阴影还没散,反倒被骂蹭热度,好像受害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翻篇",不然就是矫情。这种苛责,其实比猥亵本身更值得警惕。
回到泳池这件事,张女士算幸运的,证据摆在那,处理也算干脆。可换个角度想,如果没有这块浮板,没有那句大喊,这事很可能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男的换个泳池,继续祸害下一个人。公共场所人多手杂,恰恰给了这类人可乘之机,他们赌的就是"你不好意思闹、也说不清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写得明白,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法律这道线一直都在,但真正管用的,还是当事人敢不敢在第一时间喊出来。碰一次可以忍,但心里那个"不对劲"的感觉,别不当回事,它往往是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