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死你,不让你倾家荡产,我死不瞑目!”2018年扬州美女被二代抛弃后,实名举报,把前男友父子送入监狱,结果她的下场更惨。
王燕茹曾是银行职员。她说自己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黄宇交往多年,原本已经谈婚论嫁,后来却发现黄宇早已和别人登记结婚。多年感情突然变成一场欺骗,她没有选择忍气吞声。2018年2月,王燕茹实名举报黄宇及其父亲黄道龙,指向多套房产、豪车、古董字画以及财产来源等问题。
她也坦言,自己举报的动机没有多么高尚,就是气不过,希望黄家受到应有的惩罚。可举报人的动机带着恨,不等于举报内容就是假的。同年3月,曾任扬州市国资委主任的黄道龙接受调查。2019年5月,他因受贿罪、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黄宇也没能置身事外。检方指控,他利用POS机虚构交易,刷卡套现1776万余元。2019年8月黄宇因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很多人以为王燕茹终于替自己讨回了公道。谁也没想到,几天后,她也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
2020年11月,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燕茹犯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万元。
这件事最容易被误读的一点,是有人认为她因为举报贪腐而被判刑。公开信息显示,她被追究的是非法经营和寻衅滋事,不是实名举报本身。公诉机关曾指控,她多次利用POS机为黄宇、自己及其他人套现。
法律不会因为一个人揭发了更大的问题,就自动抹掉她自己的行为。但反过来说,也不能因为举报人自身不完美,就否定她提供的线索和证据。
现实中的举报人,很少是毫无利益关系的旁观者。真正知道秘密的,往往正是恋人、合伙人、下属或者身边人。他们可能带着愤怒和自保的目的,可办案机关应该核查的是证据,不是先给人品打分。
所以这起案件应该分成两本账。黄道龙贪污受贿,该判;黄宇非法经营,该判;王燕茹若实施了独立的犯罪行为,同样应依法处理。谁先举报谁,谁伤害过谁,都不能代替对具体证据的审查。
可网友提出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如果举报人配合调查、提供关键线索,却得不到依法从宽的公平评价,外界难免会担心:以后知道内幕的人,还敢不敢站出来?保护举报人和追究其自身责任,从来不该二选一。既不能给举报人一张免罪牌,也不能让举报变成一场必输的自我暴露。
最残酷的是,王燕茹掌握黄家秘密时,自己也卷入了同一个危险圈子。她拿秘密反击别人时,那些材料也可能成为指向自己的证据。感情被欺骗,可以离开,可以举报,但千万别把报复当成人生唯一目标。因为恨一个人恨到失去边界,最后烧掉的未必只有对方的生活。
你觉得王燕茹提供了关键举报线索,量刑时应该得到更多从宽考虑,还是举报归举报,自身违法必须一码归一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