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们的海外避风港,这次底裤被彻底扒掉了。
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了公告。把离岸信托这点事儿,安排得明明白白。
啥叫离岸信托?说白了,就是有钱人把股权、股票、房子塞到海外去,装进一个信托盒子。以前他们觉得,东西一塞进去,国内就管不着了,税也不用交了。这回不行了。
公告说得很清楚。设立的时候要交税,存续期间赚钱了要交税,到最后信托解散分家产还要交税。三个环节,全链条穿透。税率是多少?20%。
有人不服气,说"我早就换了外国国籍了,你还管得着吗?"
这话错得离谱。
官方答记者问说得很直白:就算你拿了外国国籍,或者有了境外长期居留权,只要你主要经济利益还在国内,那你就是中国税收居民。国内外的收入,照样都得在国内交税。
也就是说,你人跑了没用,钱跑不了。
还有人嘀咕:"能出去的钱早出去了,这公告是不是晚了?"
不晚。公告说了,设立超过3年的离岸信托,设立那环节的税不再追。但是!存续期间的收益,不管你啥时候设立的,通通要申报。国家还给3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内申报还不收滞纳金。这政策,爽。
说到底一句话:想靠换本护照、找个海岛躲税,这招彻底废了。
老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国内赚的钱,就该按国内的规矩来。你有钱人想给子孙留家业,我们理解。但你别一边在国内捞金,一边跑去国外享福还不交税。
这口子一扎紧,对那些老老实实在国内交税的中产来说,才是真的公平。
这事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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