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来的脸!”7月28日报道,江苏南京,一男子借给朋友3万块,到了该还款时,朋友消息不回,电话不接,无奈之下,男子在朋友建的498人群里发布了他借钱不还的消息,朋友觉得丢了面子,竟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1万!网友:好意思吗?
今年1月,葛先生分两次借给林某3万块钱。
林某当时主动打了借条,一口一个兄弟叫得十分亲热,拍着胸脯说一定按时还。
可真到了还款期,林某直接玩起了失踪,微信不回,电话不接。
葛先生私下里催了好多次,对方连个动静都没有,他实在没辙了,才进那个498人的群说了实话。【素材来源:荔枝新闻】
葛先生在群里没骂脏话,也没编瞎话。
他就把林某借3万不还的事客观摆了出来,顺带@了全体成员。
林某知道这事后火气不小,觉得自己在他自己建的群里被揭了短,在群友面前脸面挂不住。
转头就把葛先生告到了法院,张口要11万名誉损失费,说自己名誉权受了伤。
法院审理下来,把林某的诉求全给驳了。
法官看得明白,葛先生说的都是真实发生的欠款事实,没有侮辱诽谤,也没乱泄露隐私,这种讨债方式在合理范围内,根本不算侵权。
欠着人家3万块躲着不还,反过来讹11万,这事在法律上本来就站不住脚,最后林某啥也没捞着,还是得乖乖把钱还给葛先生。
借了别人钱还理直气壮失联的人,才是最丢面子的。
债主如实说了事实,这算什么害人?
普通人讨债只要守住分寸,光说事实不带骂人、不瞎传隐私、不夸大其辞,基本都在合理维权范围内。
真要乱辱骂、晒身份证、瞎编料,那才容易变成自己理亏。
大家平时借钱给别人或者讨债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反咬一口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随便聊聊你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