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退房时,竟把酒店房间里的电热水壶、浴巾、毛巾统统打包带走!更让人无语的是,她还坑了自己的亲戚……
这事发生在安徽宿州萧县赵庄镇的一家乡镇酒店,房费也就80块钱一晚。7月30日,一名50多岁的女子来当地走亲戚,由她的亲戚帮忙登记入住。
退房时,工作人员进屋检查,好家伙,毛巾、浴巾、非一次性拖鞋、电热水壶全没了。
酒店后来也说得很实在,一次性牙刷、拖鞋、纸巾这些消耗品,客人带走都能理解。但电热水壶、浴巾、毛巾这些循环用的固定资产,不能拿走。
酒店联系上女子的亲戚,亲戚倒是挺爽快,主动说该赔多少赔多少,愿意出面处理。酒店也考虑到不想让亲戚之间难做,没直接找女房客本人,也暂时没报警,就等着中间人来协商赔偿。
如果她只是拿了一次性牙刷、拖鞋、纸巾,我会觉得她是会过日子、懂得节俭。
但是,她连电水壶、浴巾、毛巾都拿走了, 我觉得这种人已经不是节俭了,就是觉得自己不能吃一点亏,必须把住酒店那80块钱连本带利“赚”回来,属于典型的爱占便宜。
而且我敢说她极大概率是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本地人,拿完就走人,以后也不来了,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我还想说,她缺的不光是自觉,更是法律常识。
酒店里的一次性牙刷、牙膏、独立包装的洗护用品、一次性拖鞋、免费纸巾,这些确实是可以带走的。
但浴巾、毛巾、电热水壶、水杯、衣架等循环使用的设施,是绝对不能私自拿走的。
未经允许拿走酒店非一次性财物,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侵占了。
这次价值不高,酒店选择了民事协商,但如果金额大了,酒店完全有权报警,要求返还或者照价赔偿,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的还是自己。
最后,我得说一句,酒店这次处理真的很人性化了。 没报警、没把事情闹大,给足了那个亲戚面子。
但我想,经此一遭,这位亲戚怕是以后心里也得掂量掂量,帮人登记入住,还得承担这种“惊喜”风险,里外不是人,这亲戚还能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