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女子怀三胎儿子时,身体生了病需做手术,家里老人也身体不好,她已有一儿一女,家庭压力太大,最后决定将3儿子送给了医院护士抚养,当时护士承诺让她见孩子,两家共同抚养,她就答应了,并收了护士70000元钱,可8年来,护士总以孩子小拒绝见面,女子心里没底了,这不是彻底失去儿子了吗?
女子名叫李娟,丈夫吴峰,两人2012年结婚,先后生了一儿一女。
2017年5月,李娟又怀上第三胎,那段时间家里接连出事,父母一年之内住了5次院,大儿子二女儿身边也缺人照顾,重担全压在她一个人肩上。
2018年2月27日中午,离预产期还有20多天,李娟肚子突然阵痛,赶紧往临沂市人民医院跑,检查发现羊水不足,得马上生产。
丈夫吴峰听到消息,拎着提前备好的奶瓶襁褓赶来,病房里却只见躺着的妻子,孩子不见踪影。
原来生产前一个小时,给李娟检查的医生把同院一名护士介绍给她,这名护士叫曹静,比李娟大6岁,他丈夫严哲在国企上班,家里条件不错,结婚20多年没孩子,还专门办过准收养子女证。
当晚7点55分左右孩子出生,李娟几乎没犹豫就同意曹静把孩子抱走,前后不到20分钟做的决定。
她想的是以后两家能像亲戚一样走动,孩子喊曹静妈妈,喊自己姑姑,怎么也不算真送走。
第二天,曹静把吴峰约到沂河边,递过来一个手提袋,里面是7万元现金,说是给李娟的营养费,双方还写了字据,白纸黑字写着因无力抚养交由他人抚养,永不反悔。
可这份私下达成的字据从没去民政部门登记,法律上根本不算成立收养关系。
孩子送走后,李娟越来越想他,几次找曹静提出探望都被以孩子太小为由拒绝。
2021年4月,李娟夫妻把曹静严哲告上法院,要求确认收养无效。
审理期间,法院一度怀疑涉嫌拐卖儿童,把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调查后于2022年8月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不构成拐卖儿童犯罪。
此后法院查明,曹静严哲始终没有办理正式收养登记手续,2023年6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双方收养关系无效。
官司赢了,儿子却没能回来。
判决生效后,李娟才发现,自己住院资料上的名字被改成了曹静,孩子出生证明登记的母亲也是曹静,户口早落在养父母名下。
为给孩子重新上户口,李娟跑了不知多少趟,旧户口注销后新户口又牵出小学入学的一堆手续,还查出孩子6岁该打的白破疫苗、流脑疫苗都没打。
2022年3月9日,李娟带大儿子去临沂市人民医院儿科看病,排队时瞥见前面一个熟悉背影,凑近一看正是曹静,怀里抱的孩子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儿子。
李娟一把将孩子拉过来,跪地抱住不撒手,一遍遍哭喊着自己是妈妈,孩子却毫无反应。
没过多久严哲赶来把两人分开,抱着孩子挤出人群消失,拉扯间孩子一只鞋掉在地上,李娟颤抖着捡起来攥在手里。
这是判决前后,她唯一一次见到儿子。
2024年2月,双方谈过一次孩子的去留,曹静严哲提出希望孩子18岁前不知道身世,成年后再相认,李娟夫妻不接受,两边情绪都上来了,差点动手,最后不欢而散。
当年那7万元李娟后来想还回去,曹静不肯收,如今存在当地派出所的保险柜里,民警提起也直说无奈。
律师分析,收养被判无效意味着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李娟夫妻才是孩子法定监护人。但拐卖儿童罪要求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一时困难送养又只收少量钱款,达不到入罪标准。
也有律师建议,孩子已8岁,正处成长关键期,双方不妨在第三方机构见证下制定循序渐进的接触方案,慢慢修复亲情,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强行带走。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官方首发原文 标题:《一个生母的夺子之战:产子送人收 7 万元 “营养费”,拉锯两年后法院判收养无效,赢了官司却要不回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