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错人了!”8月14日报道,湖北武汉,一女子与非洲籍男子结婚,没想到婚后,男子多次出轨,女子忍无可忍,起诉离婚,主张男子作为过错方,应该净身出户,但男子坚决不离婚,经过调解,女子最终选择支付男子17万,来结束这段婚姻!网友:遇到渣男了!
结婚时以为找到了真爱,离婚时却发现连离开都要自己掏钱买单。
据湖北经视报道,这位武汉女子与非洲籍丈夫婚后育有子女,婚后发现对方多次出轨。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可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女方支付男方17万元“分手费”,这段婚姻才得以了结。
过错方出轨,无过错方反倒要花钱才能离?这跟普通人理解的法律常识完全反着来。
国内离婚案件如果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不代表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可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更为复杂——如果双方共同选择适用外方国家法律,而该国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和过错赔偿的规定与国内完全不同,结果就可能出现这种看上去“倒贴钱”的局面。
那17万不是赔款,是买断一段婚姻的“入场费”。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也是。可在跨国婚姻里,一旦法律适用偏向对方,连结束一段关系都可能要支付高昂代价。女子在出轨之后,还要掏出17万才能换回自由身,这不是法律的不公,是跨国婚姻中法律适用选择带来的链条反应。那些嫁到海外的女性,如果连对方国家的语言和法律都弄不清,离婚时连自己该拿什么都不知道。
跨国婚姻的坑远不止出轨这么简单——语言障碍、文化差异、法律盲区,每一步都可能是陷阱。
在涉外离婚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往往受国籍和长期居住地影响,一方一旦离开所在国,可能很难再见到孩子。而婚后财产分配同样依赖适用法律的约定,国内法院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通常只做程序性审查,实体内容几乎不会再审。如果不提前规划,最后的下场很可能就是人财两空。
那些被跨国婚姻毁掉的中国女性,往往在最开始就掉进了温柔的陷阱。
对方在追求时展示的是“绅士、开放、体贴”的光环,婚后却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语言不通导致她连丈夫在做什么都搞不清楚,文化差异让她在家庭里没有任何话语权,法律陌生让她被卖了还在替人数钱。17万买断的这段婚姻,代价够大。可比起那些困在异国他乡、连离婚都离不成的女人,她至少还能用钱换回一条退路——这大概是最让人心酸的一点。
参考信息:湖北经视:武汉一女子起诉离婚反赔17万,跨国婚姻的法律适用有讲究(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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