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到底是不是对女性的侮辱?最近,陕西汉中三孩非亲生案引起了各方关注,男方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31万,如果不赔的话,告诉他大女儿生父也可以。
可以说,在本次事件中,韦先生已经做到了最大程度地容忍,要是换个人,估计已经上法制频道的破案现场了,任何一个男人都接受不了三个孩子非亲生。
反而,女当事人很嚣张,她在法庭上态度嚣张,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只愿意赔偿三万元,对韦先生也是爱搭不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在这个案件中,亲子鉴定维持了韦先生最后的尊严,要不然他还不知道要帮别人养多久的孩子。在婚姻中,虽然很多时候女性是弱势一方,有时候男人反而是更弱势。
真的有必要在孩子上户口之前要求提供亲子鉴定,特别是那些对妻子没有完全信任感的男人,这不是对女性的侮辱,只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利。
如果不做亏心事的话,女性大可以坦然接受亲子鉴定,真的没必要带着抵触的情绪,毕竟这些年有韦先生类似遭遇的人太多了,这已经不是个例了。
对小孩子来说,早发现比晚发现好,等长大了才发现自己非亲生,不仅男方接受不了,小孩子更接受不了,出于保护小孩子的角度来看,亲子鉴定也很有必要,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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