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为能“南京彭宇案”洗白的帖子,帖子中大意说网民罔顾事实,网暴法官,替撞人者彭宇说话。
理由大约是当年彭宇私下签订了谅解书,并赔付了一万元。
并以此事实为依据,问网民如果不是彭宇撞的,为什么会在谅解书上签名。
这里我说两点:第一,在谅解书上签名,并非是真的做了事情才会签名,有时是为了不再拖下去,迅速结案而签名;有些程序,老百姓拖不起。这点我亲身经历过,稍后说明。
第二,网民愤怒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法官所说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句野蛮问话直接颠覆了新中国开国以来几十年的教育思想“助人为乐”的利他利民思想,让普通民众无法接受;比后来的“他打你,你为什么要还手”的魔鬼式提问,还要恶劣。
在谅解书上签名,我经历的那一次,是有一个人,还算熟悉,那时有段时间,常在一起共事。对她印象还不错。
有一天,她突然找我,说是急需5000元,第二天就还。我往外借钱心里有一个原则,看关系值多少钱,借出去的钱就没有打算要回来,否则善心会办坏事。
她与我的关系不值这个价钱,于是立即拒绝了。
后来看她着急的样子,又有工作上的经常交集,一时心软,就给了她五千临时应急。
结果是第二天没还,那个礼拜也没还,我没好意思要。
大约过了有六、七个月时间,也没有见动静,我有点恼火,直接打电话质问了几句,她还了2000。
又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我再打电话问情况,她挂了我的电话。好不容易打通,约了一处地方,几个知情人一起见面。
见面后的场景令我有点瞠目结舌。
这家伙居然撒起泼来,说是我拿了她的钱。
并且伸过脸来,扬言说她在公安局有人,有本事让我打她。
本来没打算打她,一听她说她在公安局有人,我二话没说,直接就大巴掌扇在了她脸上。
她直接报案,我就在现场等着。想多扇几巴掌,忍下了。
她扬言要让公安局对我进行顶格处罚。这又惹恼了我,我直接告诉办案人员,我想看看她在公安局的后台是谁。
接下来就是配合公安局调查。
你们知道公安局调查的窍门在哪里?他们绝口不提你为什么打人,你提了他们也当没听到。
他们只问你打人是不是事实。
也就是说,关系户的违法行为或者做了坏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关系户的单方面追责。
顶格处罚需要拘留十五日外加罚款。
我听到这个是顶格处罚时,想了想,说了句“没问题,如果我真的被拘留了,等我出来了把他们全家送进监狱。”
然后我回家找到一份资料,给了警方。
那是一份那女的参与反共邪教的资料。
我只想看看,这里的法律会不会保护反共邪教人员,而且公安局本身有人和邪教人员有关系。
后来就是针对这份资料,市局来人调查,前因后果我讲清楚了。
后来再没有人提拘留我,顶格处罚的事情。
签订谅解书时,注意,是她谅解我,她一直在旁风言风语,我当然是怒目而视。这么不和谐的场景下,当着办案人员的面,我在谅解书上签了名。
因为不签名就无法结案,外面有一大堆业务上的事情需要处理。
而我本身就无所谓。
至于一个反共邪教分子为什么会在公安局这样的地方明目张胆的耀武扬威,就不是需要我考虑的事情。
这是他们内部的事情。
不过后来蹊跷的是,过了好几个月,一个公安人员通知我去辨认一下一个邪教人员的地址。而这个人是我曾经的同事。
他开着车,因为时间过去太久,因为业务关系,我只去过一两次,搞混了两个名字相似的小区,外面拆迁变化太大,就没有找到。
我问了那个公安人员一句:她本来就是邪教人员,与这些人更熟悉,为什么不让她来带你们辨认地方?
公安人员没有回答。
后来的结果自然是大家都没有结果,我没有被拘留,有两百块钱的医药费——得知她自己去医院做伤情鉴定时,我顺嘴说了一句,1000块钱以内没问题,超出一千块那就一分也没有。
结果是两百块,没有超出预期。只要她觉得她那脸皮扇一巴掌,值两百块,那也没什么问题。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谅解书上签字,只为尽快结案。
没有拘留我,一切好说,如果拘留了我,最多也就十几天的事情,你猜我出来后能不能把这个反共邪教分子送进监狱?也不知她背后的保护伞能不能扛住?
我没事,抓不抓她,这是他们的家事;我有事,让他们全都有事。
大家都别闲着。
不过后来我在想,隔了那么长时间,带我去辨认地方,会不会有人弄虚作假,暗地里把这件事情给我安排上了?
不过没有关系,不摆上明面,不影响我正常生活就好。
如果真的暗地里有人搞事情,事情被翻出来的时候,就是他自己倒霉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