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参加同学会的代价!”海南,一男子参加初中同学会,在饭店喝完白酒,又去KTV包厢喝啤酒。一男同学给男子敬酒,男子没搭理他,直接惹怒对方。男子被男同学掌掴、捶头。争执时,男子突然倒地猝死,同学就在旁边也不救,拖延8分钟才打120。男子不幸离世,家属起诉索赔114万,法院判了。
好好的一场老同学相聚,最后演变成人命官司,相信很多人看完这件事的梗概,心里都会觉得唏嘘不已。本来是怀旧叙旧的饭局,几杯酒下肚,面子两个字被无限放大,最后一条生命就此消逝,多个家庭被彻底拖进纠纷当中。
很多人第一反应都会觉得,动手打人的人要负全部责任,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和大众的直观感受并不完全一样,这也是这个案子最值得大家琢磨的地方。
这件事发生在 2025 年 5 月 3 日,事发之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所有参与冲突的人都被带回派出所做相关询问。
不少旁观者以为,经过民警的调解,这场由喝酒引发的矛盾到此就画上句号,不会再有更大的变故。谁都没料到,走出派出所之后,矛盾并没有真正平息,新的冲突很快又再一次爆发。
一行人来到派出所旁边的路口,张某和杨某又发生激烈的言语交锋,两个人情绪都处在比较激动的状态。
一番争执结束之后,张某打算骑电动车自行离开,就在这个时候,他身体直接失去支撑,当场瘫倒在路面上,瞬间失去意识。在场其他看到情况不对的同学立刻上前,用掐人中、拍背的方式尝试施救。
杨某作为刚刚和张某发生争吵的当事人,全程就站在现场,既没有上前帮忙施救,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
宝贵的时间就这么一点点流逝,整整过去了八分钟之后,现场才拨通 120 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现场立刻把张某送往医院抢救,但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到凌晨三点多,张某被宣告死亡。
后续司法鉴定给出了明确结论,张某本身就患有冠心病,当天大量饮酒,再加上被殴打、激烈争吵带来的情绪刺激,多重因素叠加到一起,诱发基础疾病急性发作,最终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身上只有软组织挫伤,殴打并不是直接致死原因,但外部刺激是不可忽视的诱发条件。
动手打人的王某,事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外加五百元的罚款。很多普通老百姓会觉得,人都已经不在了,打人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并不满足刑事立案的条件,所以只有治安处罚。一条人命,仅仅换来十天拘留,这样的结果,换做任何家属都很难接受。
悲痛的家属把王某还有杨某一同告上法院,提出各项损失合计 114 万余元的赔偿诉求。案子经过一审之后,两名被告不服判决,选择继续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本的判定,这件案子才算彻底尘埃落定。
最终法院核算案件全部损失一共接近 110 万,责任按照各方过错进行划分,死者张某自己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动手掌掴捶头的王某承担百分之三十责任,需要赔偿三十两万八千多元,参与争吵并且倒地之后拖延救援的杨某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需要赔偿二十一万九千多元,两个人合计赔偿五十四万余元。
很多人看到死者要承担一半责任,心里会产生疑问,明明是别人动手吵架,为什么自己还要担责。
我认为法院的这个判定,并不是在为打人者开脱,而是综合全部客观事实给出的结果。
张某清楚自身存在冠心病,依旧在聚餐当中连续饮用白酒和啤酒,过量饮酒本身就会加重心脏负担,这是悲剧发生的内在基础。身体有基础疾病,还要放任自己大量喝酒,这是属于对自身安全不够重视。
但这不代表其他人就可以随意动手,也不代表冲突之后可以冷眼旁观。王某仅仅因为敬酒没有得到回应,就当众动手殴打他人,把酒桌上所谓的面子看得比别人的人身安全重要,这是整件事的导火索。
杨某不光参与后续争吵激化矛盾,在他人生命垂危的时刻,还出现拖延报警的行为,放任危险后果继续扩大,所以同样需要承担民事赔偿。
很多人参加同学聚会,很容易陷入酒桌的错误风气里面,把敬酒当成尊重,把不喝酒当成不给面子。
酒喝多之后,人的自控能力下降,一点点小事就容易升级成冲突。同学情谊,从来都不是靠酒杯和拳头维系,一时的意气之争,毁掉的是好几个家庭往后的生活。
我觉得这件案子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酒局之上,不要强迫别人喝酒,更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争执。
遇到他人身体突发不适,第一时间呼救、拨打急救电话,是最基本的常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时候你的一次冷漠旁观,也会让自己背上法律责任。同学聚会本意是怀念过往,可现在不少聚会变味,攀比、逞强、酒桌较劲层出不穷。
一场普通的同学聚会,落得人亡赔钱的结局,这件事看完,也值得我们所有人反思酒桌上的那些陋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