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8月26日看看新闻报道,上海一名女子查出癌症,没地方住,就借住在朋友家里。,她睡

8月26日看看新闻报道,上海一名女子查出癌症,没地方住,就借住在朋友家里。,她睡的是家里的高低床,谁料夜里睡觉直接从床上摔下来,把自己摔伤了,事后女子反倒找朋友要赔偿,朋友觉得很委屈,本来是好心收留对方,凭啥自己还要赔钱。可女子不依不饶,说自己在这住了十几天,还给朋友转过100多块,算是交过住宿费了。


上海这场官司,争的不是一张床,而是“帮朋友暂住”到底要不要承担房东一样的责任。


李某和朱阿姨早就认识,过去两人一起做过家政,后来慢慢成了朋友。李某查出癌症后,需要隔一段时间到上海复查,可她在上海没有固定住处。


朱阿姨看她来回奔波不容易,就把家里的钥匙交给她,告诉她来看病时可以直接住进来,不用每次专门打招呼。


刚开始那十几天,李某一直睡客厅沙发,她心里觉得不好意思,主动给朱阿姨转了一百多元,算是表达心意。


朱阿姨起初不愿意收,推了几次,最后还是收下了,两个人没有签合同,也没谈过每天多少钱,更没有约定押金、期限之类的租房条件,这笔钱在她们之间,更像是朋友往来中的一份心意。


后来的一天晚上,李某没有睡沙发,而是自己进了卧室,躺到了高低床的上铺,为了给手机充电,她把头朝向没有护栏的一边。夜里睡着后,她翻身从上铺掉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身体当时就无法动弹。


朱阿姨发现情况后马上拨打急救电话,把她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李某出现脊髓损伤,伤势比较严重。


治疗费用不断增加,李某随后把朱阿姨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六成责任,赔偿十万多元,她认为,床铺护栏不足,本身就有安全问题,自己入住时还转过一百多元,这说明双方并非单纯借住,而是存在有偿住宿关系。


朱阿姨家里平时偶尔也会短租,如果属于出租经营,就应该对居住安全负责。


朱阿姨对此很难接受,她说,自己从未主动向李某收住宿费,那笔钱是李某觉得过意不去,硬要转过来的。


她原本安排的住处就是客厅沙发,高低床并不是她让李某去睡的,那张床家里人用了很久,之前也没有发生过摔伤事故。


朋友生病来上海,她只是想帮个忙,出了意外后又第一时间送医,没想到最后会被要求赔钱。


案件审理时,法院把几个问题分开看,李某没有拿出证据证明高低床存在具体缺陷,也无法证明护栏状况与摔伤之间有直接关系。


那一百多元没有对应的租金约定,不能因为发生过一次转账,就把双方关系认定成商业出租,朱阿姨家里偶尔对外短租,也不代表这次接待朋友就自动变成经营行为。


还有一个细节,对结果影响很大:上铺是李某自己选择的,睡觉时又朝着没有护栏的一侧。


作为成年人,她应当知道这种睡法存在风险。法院认为,朱阿姨没有安排她使用上铺,事故发生后也及时拨打急救电话、送医治疗,难以认定她在这起事故中存在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过错。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赔偿请求。


我觉得,这个案子的分寸感就在这里:朋友之间愿意腾出一间房,是情分,出租房屋并收取约定租金,是另一种法律关系。


不能因为房主家里偶尔做过短租,就把所有借住行为都套进经营责任里,反过来说,借住别人家也不能只把它当成“有人照应”,床铺怎么睡、哪些地方有风险,自己同样要留心。


好心帮助别人当然没有错,但好心不等于替对方承担全部后果,很多纠纷并不是从恶意开始的,往往只是一次临时借住、一次没有说清楚的安排,最后把多年交情也推到了法庭上。


人情可以温暖人,但涉及居住和安全时,必要的提醒、边界和沟通,还是不能少。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

看看新闻Knews——前家政工来沪住朋友家 睡高低床摔伤索赔10万元——2026年8月26日

环球网——女子因病来沪就诊,借住朋友家从上铺摔伤,向朋友索要医药费!法院判了——2026-03-19

评论列表

常来常往
常来常往 2
2026-08-28 11:18
知道她为什么会得癌症了吧?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