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这份文件一出来,买期房的人最该看的其实不是“房价会不会涨”,而是以后开发商什么时候才能把房子卖出去。
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已经正式施行。
其中一个很明显的变化是:以后实行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单体建筑要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具体条件再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就是说,过去那种工程刚开始、房子还没成形就进入预售的空间,被明显压缩了。
钱的监管也更严格。
购房人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都要进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等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热等配套达到交付条件后,才解除监管。
但这里有个细节很重要:
这不是说以后所有新房都必须盖完才能卖。
通知明确,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已经出让土地但还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则鼓励现房销售。
同时,通知还专门给存量项目留出了过渡空间:政策实施前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如果实行预售,预售条件和资金监管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所以这次真正改变的,并不是“一夜之间取消预售”。
而是现房销售的方向更加明确,预售门槛提高,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收紧。
还有一个细节,对买房人也挺重要。
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在拿到施工许可证后,可以依法收取少量购房定金,但定金同样要进入监管账户,房屋达到交付条件后才能解除监管。
另外,文件还提出推行“交房即交证”,优化网签、登记和抵押贷款等流程,推动购房人在交房时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我觉得这次真正值得普通买房人记住的一句话是:
以后买期房,不能只盯着开发商的宣传效果图,还得越来越看重项目到底建到哪一步、钱到底管在哪里。
房地产销售规则正在调整,但房价会怎么走、哪些房企会被淘汰,这些都不是一份销售制度文件能够直接决定的。
至少从买房人的角度看,“先交大笔钱,再等房子慢慢建”的风险控制,正在被放到更靠前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