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生考上北大研究生,高高兴兴去办户口迁出,结果被派出所一盆冷水浇下来——通知书上少了一枚章。
什么章这么金贵?《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白纸黑字写着:外省市全日制高校录取迁户口,通知书必须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
这学生赶紧联系上海市教委,对方说研究生招生归高校直管,地方教育部门没这个章。又找北大研究生院,对方说本科录取通知书确实有这章,但研究生通知书是全国统一制式,从来就没盖过,也没法补盖。
派出所只认规定里的章,教委说没权盖章,北大说研究生根本没这个章——三方各自按规矩办事,谁都没错,最后全卡在学生一个人身上。
北大那边也说了,通知书有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全国各地都能正常迁户口,就上海卡住了,这还是头一回遇到。
8月31日报到,这学生只能先按时入学,等开学后到北大开证明再回来补办。
一个本科生学籍档案用的核验章,被套用到研究生户口迁移上;一份全国通用的北大录取通知书,到了上海就缺了个“资格”。规则打架,最后折腾的是寒窗苦读考上北大的学生。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衔接的空白,不该让学生独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