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毛太扎”被赶出出租屋,无性行为无暴力痕迹,男子一审被判8个月,案件引发巨大争议。
事件的开端,女方主动添加男方微信,主动邀约约会,还邀请男方来到自己的出租屋独处。二人在屋内发生贴身肢体接触,过程当中,男方说了一句“你腿毛太扎”,这句话引发矛盾,男子被女方赶出出租屋。
离开之后,男方因为刚刚发生的口角冲突,心里觉得尴尬,便发送消息向女方道歉。可这份道歉消息,后续成为案件当中非常关键的言辞证据。
之后女方报警,控告男子强奸。经过司法鉴定,双方并没有发生性关系,现场也没有找到暴力胁迫的相关痕迹。即便缺少客观物证,检察机关依旧以强奸既遂提起公诉。
庭审的细节进一步放大舆论争议,本案法官、公诉人、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全部为女性。被告人曾对此心存顾虑,最终没有提出回避申请。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强奸既遂的公诉意见,认定男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争吵的客观因素没有完成犯罪,属于强奸罪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不认同判决结果,已经提起上诉,案件还在二审审理阶段。
很多网友产生疑惑,普通的口角道歉,是否能够等同于刑事认罪。日常生活的道歉,有可能是为言语失礼、场面难堪致歉,不等于承认犯下刑事罪行,不能单独拿来直接定罪,完整定罪需要整套证据链互相印证。
同时法律层面也明确,即便女性主动约会、主动邀约独处,过往存在亲密互动,也不代表同意发生性关系,女性的意愿可以随时撤回,一旦遭到拒绝,另一方必须立刻停止行为。
但这起案件也带来现实层面的讨论,在缺少物证的情况下,依靠言词证据定重罪,应当如何把控证据标准,怎样避免两性交往当中出现罗生门式的困境。
需要注意,目前只是一审判决,二审还没有出最终结果,网上流传的案情来源于一方的披露,和完整卷宗事实或许存在出入,一切要以司法机关公开的正式文书为准。
说到底,两性相处,边界感永远是第一位。而司法审判,更需要证据为王,兼顾情理与法理,既保护受害者,也守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屏幕前的网友说说,你怎么看待两性亲密相处当中,证据与自愿边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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