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是养不动他了。”2017年,广东83岁老太太将60粒安眠药碾碎后放进粥里,用勺子一口一口喂给瘫在床上的儿子,确认儿子没有呼吸后,老人擦了脸上的泪,准备自首。
主要信源:(澎湃新闻——广州八旬母亲“因爱杀子”被判三缓四,检察长解释从宽缘由)
那一天是2017年5月9日下午两点多。广州越秀区西华路那间老房子里,83岁的黄某某把攒了好些日子的安眠药全倒进了碗里。她搅了又搅,确认药粉化干净了,一勺一勺喂进46岁儿子的嘴里。儿子不会说话,也不知道这顿饭和往常有什么不同。
等儿子彻底没了呼吸,这位老母亲用棉垫捂住他的脸,又用丝巾勒住了脖子。法医后来鉴定,死亡原因是安眠药作用下被勒颈、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做完这一切,老太太擦干脸上的泪,拨通了110。
她为什么这么做?黄某某在法庭上哭着说,儿子早产出生就被确诊大脑发育不良和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到了三十多岁大脑衰退加快,后来臀部肌肉萎缩瘫在床上,长期长肉疮,痛苦不堪。她说自己照顾了46年,实在撑不住了。
大儿子黎某甲出庭作证时说,近三四年弟弟卧床,母亲一直和弟弟睡同一间房,负责喂饭。他劝过母亲把弟弟送福利机构,但母亲总怕别人照顾不周。居委会的人也证实,残联定时发放残疾金,义工常上门帮忙,儿子符合入住福利院的条件,可老太太每次都拒绝了。
黄某某在庭上说得更直白——47岁那年她就申请了退休,这辈子就围着这个儿子转。大儿子有自己的家庭,她不能把这么重的担子丢给他。“是我自己对不起他,把他生成这样,害他受苦。我宁愿自己犯罪,结束了他痛苦的人生,好过他生不如死。”
83岁的老人,46年,一万六千多个日夜。这哪里是照顾,分明是用命在熬。
可悲的是,这种困境远非个例。有调研显示,全国心智障碍者家庭中,87%的主要照护者是母亲,其中64%还要兼顾其他家庭成员的照料。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供给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依旧突出。公办托养床位紧张,专业服务缺口大。说句不好听的,很多家庭不是不想放手,是根本没地方可放。
2017年10月26日下午,越秀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院长主审,检察长主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法院认定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但同时认定她有自首、犯罪时年满75周岁、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情节。
法庭的判决书写了八个字——“其悲可悯,其情可宥”。最终判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检察长邱灵在庭上说,这是“因爱而杀”,建议适用缓刑。审判长万云峰后来对媒体说,这个案子非常特殊,黄某某的作案动机“并不是十分卑劣”。
法律没有因为眼泪而让步,但法律在眼泪面前保持了温度。
说实话,这个判决放到网上,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说“虎毒不食子”,杀人就该重判。也有人反驳“莫经他人苦,别劝他人善”。我站后者。一个83岁的老人,照顾了46年,身体垮了,精神也垮了,走到亲手送走儿子的那一步——但凡还有一条路,谁会选这一条?
有人问,她为什么不早点把儿子送福利院?黄某某的回答是:“因为有我照顾,他会吃得好点,有人陪伴。”这不是固执,这是一个母亲对儿子最后的、也是最卑微的承诺。
宣判后,控辩双方都没上诉。黄某某被带出法庭的时候,有人看到她一直在哭。不知道她在哭什么——哭死去的儿子,哭自己这46年,还是哭终于解脱了。
我们这个社会,太习惯歌颂“不离不弃”了。可当一个人被“不离不弃”这四个字压了46年,压到83岁还要亲手结束自己孩子的命,我们是不是该停下来想想——除了歌颂,我们还能做点什么?
那60粒安眠药,每一粒都是一个母亲说不出口的绝望。
信息来源参考:澎湃新闻——《广州八旬母亲“因爱杀子”被判三缓四,检察长解释从宽缘由》,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