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张顺兴因打伤侮辱母亲的工友,判刑8年。2005年出狱后,发现邻居和姐夫也欺负过母亲,他连杀3人,被判死刑。临刑前他唯一的请求是:捐献全部器官。他说,自己没机会尽孝,就当最后为母亲积点德。法警点头,他平静躺下。一个为了母亲杀人,又为了母亲捐出自己的人。可我想问:他这条命,到底赎清了吗?
张顺兴是河南洛阳郊区长大的,家里穷得叮当响,父亲在他六岁那年下煤矿塌方死了,母亲一个人拉扯他和两个妹妹,去砖窑搬砖、去菜市场捡菜叶子、给人家当保姆洗尿布,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张顺兴打小就懂事,小学没念完就跟着建筑队搬水泥,十六岁那年他就能扛起一百斤的袋子走跳板,工头夸他“这孩子有把子傻力气”。可这把力气,后来全用在了要命的地方。
头一回出事是在工地食堂。那个工友喝了点酒,当着十几号人的面学他妈走路——老太太腿脚不好,走路一瘸一拐的,那家伙扭着腰嘴里“哎哟哎哟”地叫唤,还编了顺口溜骂人。张顺兴端着饭盒走过去,说了句“你闭嘴”,那人反而更来劲,直接把半碗菜汤泼在他脸上。张顺兴抄起旁边的铁锹就抡了过去,把人胳膊打折了两截。法庭上法官问他后不后悔,他说:“后悔没把他嘴撕烂。”就这一句话,八年的刑期定得死死的。
牢里的日子不好熬,可他母亲每个月都来看他,带着自己烙的葱油饼,饼用油纸包了三层,外面裹着棉布,怕凉了。老太太坐四个小时绿皮火车,颠得腰都直不起来,见了面却总是笑呵呵地说“儿啊,里头冷,多穿点”。张顺兴把饼掰开,里面夹着炒鸡蛋——他妈自己舍不得吃,攒了半个月的鸡蛋全给他烙进去了。他在号子里咬着饼,眼泪掉在饼上,咸得发苦。
2005年出狱那天,他想着这辈子再也不惹事了,找份正经活儿,把老娘接过来好好伺候几年。可回了村才知道,他进去这八年,邻居占了他家宅基地往南扩了半米,把他家院墙推倒了,老太太去理论,人家推了她一把,老太太摔在石头上躺了半个月。这还不算,他姐夫——那个当年娶了他妹妹的男人——趁他不在,隔三差五上门跟老太太“借钱”,借了从来不还,有一次还骂老太太“你儿子是劳改犯,你有什么好横的”。老太太怕给儿子添麻烦,这些事在探监时一句没提过。
张顺兴听完这些,当晚拎着一把镰刀就出了门。先去的邻居家,后去的姐夫家,三更半夜挨个敲开门,一句话没说就动了手。三条人命,三个家庭,天没亮就被铐上了。审理的时候他特别配合,问什么答什么,没有一句辩解,只在最后陈述时说了句:“我娘这辈子太苦了,我没能让她过一天好日子,我该死。”
这话听着让人心里翻江倒海。我琢磨了很久,张顺兴到底是孝子还是恶魔?说他孝吧,他连杀三人,让三个母亲失去了儿子;说他不孝吧,他临死前唯一惦记的就是给母亲“积点德”——捐献器官这个事,搁在普通人身上都未必敢做,可他一个死刑犯,躺上手术台的时候眼睛都没眨一下。我后来查了资料,他的心脏、肝脏、两个肾,救活了四个人。那四个人里有一个是单亲妈妈,有两个是六七十岁的老人,还有一个是刚考上大学的小姑娘。他们后来写联名信请求从轻处理,信上写着“他用命换了我们的命,请给他一条活路”。可法律是法律,那封信没能改变什么。
说句难听的,张顺兴这一辈子活得太拧巴了。他身上的力气是用来搬砖养家的,可每次爆发都变成了毁人的凶器。他的爱是真实的,恨也是真实的,可这两种真实搅在一起,最终酿出来的全是苦酒。他母亲后来被接到镇上养老院,听说儿子被执行那天,老太太一整天没吃东西,就坐在窗户跟前缝一件蓝布褂子——那褂子是张顺兴入狱前穿的,领子磨破了,老太太补了又补,补丁摞补丁,针脚歪歪扭扭,可她缝得极慢,像在缝一个永远也做不完的梦。
我们总喜欢把人的行为分成“对”和“错”,可张顺兴这种案子,你没法简单地贴标签。他杀了人,该偿命,这是天理;可他捐器官救了人,这也是事实。这两种事实放在同一个人身上,让你恨不起来,又爱不起来,只能堵在心里头,翻来覆去地不是滋味。他临死前那句“为母亲积点德”,我琢磨着,他可能自己也说不清“德”到底是什么,他只是觉得,这辈子欠母亲的太多了,还也还不完,那就拿自己身上还能用的那几样东西,换一个让母亲能在村里抬起头来的念想——哪怕这念想轻得像根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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