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河南,一名坚果店主收到了最离谱的退款理由,说是他家的坚果把人給毒死了,店主一看订单是2024年的,而人是2026年去世的。网友:这是什么坚果,毒两年才把人给毒死了?
徐先生在某平台开了一家坚果店,由于坚果品质不错,价格又公道,因此生意不错,也算是个老店了。
这一天,徐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开始工作。忽然,他看到店里有一个退款申请,他赶紧点开来,想要看看顾客买了坚果以后发生什么问题了。
结果徐先生点开一看,不禁目瞪口呆。只见顾客要求退款的理由是:他的家人吃了坚果以后中毒,然后去世了。
最让徐先生感到头皮发麻的是该名顾客还在退款申请里附上了照片,有蜡烛骨灰盒什么的,一看就是正在办白事。
徐先生惊呆了,自己卖坚果那么长时间,从来没听说自己家的坚果有毒,怎么就这个顾客吃了他家坚果以后出现问题了呢?
徐先生想知道这个顾客到底买的什么坚果,所以翻了翻该名顾客之前在店里买东西的订单,这才发现了一个更让他无语的事。
原来,这名顾客确实在他的店里买过坚果,但是是在2024年买的,而现在都已经是2026年了,都已经过去差不多2年时间了。
徐先生都懵了,自己卖的只是坚果而已,怎么会在2年以后让顾客去世呢?这得是什么样的坚果,什么样的效果可以持续2年呀?
再一看订单金额,总共才只有40几块钱,说明只买了一点点坚果。就这就这么一点点数量的坚果,怎么会达到把人给吃死的效果?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徐先生卖出过很多坚果,都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怎么就这么巧这名顾客买到了这样的坚果?
徐先生越想越觉得好气又好笑,他很快就明白过来,这种肯定就是来占便宜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想起来自己买过坚果吃,就来退单占点便宜。
不过,许先生最后还是把这笔单子给退了,把钱退给了这名顾客。他觉得钱也不是很多,人家还贴出了这样的照片,退就退了吧,就算自己吃点亏。
事后,徐先生把这件事放到网上了,想要吐槽一下自己所遭遇的奇葩事情,引起了很多网友的讨论。
有人说,这名顾客可真厉害,家人去世了还要被拍照然后拿去退款占点小便宜,简直太会算计了,他肯定不止退这一单。
还有人说,这名顾客的脸皮太厚了,时隔两年居然还能以这样的理由发起退款要求,这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还有人说,徐先生不应该这么容易妥协退钱给顾客,这样岂不是助长了这种坏风气,以后他肯定会退更多的单。
其实,徐先生也明白如果自己非要追究到底的话,肯定能戳穿这可笑的借口,他也只是息事宁人不想再深究才选择直接退款的。
《民法典》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本案中,该名顾客如果要向徐先生索赔,不但要证明自己买了该食品,以及发生了中毒的后果,更要举证中毒与食用徐先生卖出的坚果之间存在合理的关联。
该名顾客虽然拍了死亡证明,但是并没有提供任何医疗记录、尸检报告、残留物检测等报告,以此来证明家人的中毒和食用徐先生的坚果两者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该名顾客虽然拍了死亡证明和骨灰照片,但是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初步举证,而且间隔的时间和徐先生卖的物品所能造成的后果并不符合常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买家真的虚构了家人吃了坚果以后身亡的事实,并且伪造了证据,将其他死亡归因于两年前买的坚果。
并且该名顾客又用这些伪证,利用平台的规则来迫使徐先生退款,那么,该名顾客将涉嫌诈骗或敲诈勒索。
如果该名顾客利用这些伪证不仅诈骗了徐先生,还发给其他买家诈骗更多的金额,如果达到一定数额,那么将涉嫌触犯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如果该名顾客虚构家人的去世的真相,并且以此来骗取更多店家的财物,数额较大,那么就构成了诈骗罪。
虽然此次徐先生出于息事宁人的原因而选择了退款,但是并不说明该名顾客的行为就是合理合法的。
也希望该平台在处理此类明显异常的退款申请时,应该要加强审核,辨别是否是恶意索赔。对于这些不合理的退款诉求,应该要进行人工审核。
对于徐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案例来源:四川观察2026.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