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因张灵甫战败负重要责任的李天霞,在临沂师部被逮捕,并押送至南京候审。李天霞的长官极力为他开脱,最后李只被处以“撤职查办”的处罚,没过多久就被释放,一年之后还升任军长。
1947年5月13日至16日,华东野战军在山东孟良崮地区集中兵力,将张灵甫指挥的整编第74师围住。整编74师并不是普通部队,在国民党军中装备和战斗力都比较突出,因此它突然陷入包围,让南京方面非常紧张。
张灵甫急需的不是口头上的增援,而是周围友军尽快打穿华东野战军的阻援阵地。距离他较近的部队中,就有李天霞的整编83师。
问题也由此出现。
李天霞和张灵甫并非没有渊源。早年两人都在王耀武系统中任职,李天霞的资历还更老。他做过第51师师长、第100军军长,张灵甫过去也曾在这一系统内任职。
抗战结束以后,军队重新整编,人事格局发生变化。张灵甫掌握了整编74师,李天霞则带整编83师。过去的上下级和同僚关系,逐渐变成了两个独立部队主官之间的关系。
到了孟良崮,个人关系已经不是最关键的问题。真正决定结果的是:谁愿意把自己的部队顶上去,承受阻援部队的猛烈打击。
整编74师被围以后,国民党军从外围多路救援。李天霞也接到了向孟良崮方向靠拢的命令,可他的行动没有达到南京方面期待的速度和力度。
后来广为流传的一段情节,是整编83师曾派出小股人员携带电台活动,以制造大部队正在推进的迹象。与此同时,该师第57团确实投入了救援作战,并遭受较大损失。
这说明当时的情况,并不是简单的“站在那里一枪不打”。但另一面同样清楚:在整编74师最危险的时候,李天霞没有形成足以改变局面的有效突破。
战场上的时间只按小时计算。
孟良崮周围地形复杂,华东野战军一面集中力量压缩整编74师阵地,一面抽调部队阻击外围援军。到5月16日,张灵甫部已经被压缩在很小范围,饮水、弹药和人员伤亡问题越来越严重。
当天战斗结束,整编74师基本被歼,张灵甫战死。
南京方面随后追究责任,而且一开始处分相当严厉。
5月29日发布的相关通令中,直接点出了友军“应援不力”的问题,并明确宣布整编83师师长李天霞已经“革职拿办,交军法审判”。换句话说,此时已经不是普通记过,也不是调离职务,而是进入军法程序。
李天霞很快失去整编83师的指挥权。5月下旬,他在临沂一带受到控制,随后被押往南京等待调查。此前还在前线指挥一个整编师,转眼就成了候审人员。
但案件到了南京以后,风向慢慢变了。
调查的焦点开始从“为什么没救出74师”,变成几个更具体的问题:李天霞实际能调动多少兵力?命令什么时候送到?整编83师是否真正投入过战斗?没有救成功,究竟属于违抗命令,还是属于战场行动没有达到预期?
这样一拆,责任就不再完全压在李天霞一个人身上。
整编83师当时的部队并非全部集中在李天霞手边,一部分兵力另有部署,能够直接用于孟良崮方向的部队有限。救援中又确实发生过战斗和伤亡。这些情况后来都成为审理时减轻责任的重要依据。
李天霞过去的资历也开始发挥作用。他在军中多年,与俞济时、王耀武等旧部系统关系很深。审理过程中,上级方面不断有人从兵力配置、命令传递和实际战况等角度替他说明情况。
到了1947年12月,案件已经有了明显结果。
军事法庭审理认为,没有足够依据认定李天霞存在明确的违抗救援命令行为,同时又考虑到他过去的军旅经历,因此主张从宽处理,免予进一步的刑事处分。
于是,孟良崮刚结束时那种严厉追责的气氛,最后只落实为失去原有职务。李天霞没有长期留在监狱,也没有就此退出军界。
更出人意料的事情很快发生。
1948年初,李天霞重新进入国民党军指挥系统,担任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官等职务。到了这一年秋天,济南战役结束,原第73军遭到重创,国民党军决定重建这支部队。
1948年10月,第73军在皖南重新组建。
军长的人选,就是李天霞。
一年多以前,他还因为孟良崮战败被革职拿办;一年多以后,他手下又有了第15师、第77师、第316师等部队。这样的任用变化,比单纯的一次军事处分更能看出当时国民党军内部的问题。
李天霞后来的经历也没有因此变得平稳。1949年渡江战役以后,第73军一路退入福建,后来又到了平潭岛。福州失守后,平潭成为东南沿海的重要防守点之一,李天霞兼负当地防务。
1949年9月,平潭岛战斗爆发。第73军等守军很快失去主要阵地,李天霞率部分人员撤到台湾地区。到达后,他再次因战场责任受到军法追究,军旅生涯也从此走向低谷。
1967年2月10日,李天霞在台北去世。
从孟良崮到平潭,前后只有两年多。两次重大失利,两次军法追责,让李天霞这个人的经历显得很特别。
一场战役的结果当然与将领个人判断有关,但如果指挥体系里命令、协同、责任和用人长期互相打架,再精锐的部队也可能陷入孤立。李天霞从南京候审到重新当上军长,看似是一个人的起落,背后反映的却是当时国民党军内部更深的组织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