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下5岁的儿子和12岁的闺女,跟着一个大她一轮的有妇之夫跑了。
走得干脆利落,轻飘飘留下一句:“我养不了”。
这就是我那前弟媳干出来的事。
十四年啊,当初嫁过来时那叫一个水灵,十里八村谁不羡慕我弟有福气?
我弟也真拿她当眼珠子疼,家务活不舍得让她沾一指头,赚的每一分钱都交到她手里。
谁能想到,去服装店上个班的功夫,让个倒货的老男人几句甜言蜜语,就把这十四年的恩情全给勾销了。
我弟这人老实,真老实。
把那男的堵在家里的时候,他没打也没砸。门里,大闺女在写作业,小儿子在看动画片。
我弟就哑着嗓子问了一句:“你还要不要这个家?”
人家低着头,铁了心要走,连亲生骨肉都嫌是个累赘。
现在你去我弟家看看,真的,看一眼都揪心。
12岁的大侄女懂事得让人想掉眼泪,放学就踩着板凳给弟弟做饭;5岁的小家伙,半夜闭着眼哭着喊妈妈。
我那个38岁的弟弟呢?白天在厂里卖命,晚上就死气沉沉地蹲在阳台上抽烟。
烟灰掉了一地,他连拿扫帚的心气儿都没了。
说实在的,漂亮从来不是罪过。
但把漂亮当筹码,踩着老公孩子的骨血去攀外头的枝,这不仅仅是蠢,这是心太狠。
我就纳闷了,半夜醒来,她想到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那两块肉,心就真的一点不疼吗?
真以为外面的世界全是花路呢?等再过几年,皮囊垮了,人家腻了,有她肠子悔青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