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顾客去饭店吃饭,他点了2罐椰汁,不料,服务员竟当着客人的面,直接把超市售价4块5的罐装椰汁倒进玻璃杯,端给顾客,一杯就要收50块钱。顾客瞬间就懵了,从罐装倒到玻璃杯,价格就翻了10多倍,这不是欺负人吗?没想到,服务员竟说椰汁,可乐、雪碧这类普通罐装饮料,统一标价50元一杯。更让人咋舌的是,如果顾客自己带酒水进店,每瓶还要收取300元的服务费。事情曝光,网友不淡定了。
和平饭店,是上海一家名气很大的老牌饭店,不少游客来上海,都会慕名过来打卡吃饭。
前段时间有顾客到这家饭店就餐,就餐过程中点了两杯椰汁。
让人没想到的是,端上来的所谓高档饮品,并不是店里现调鲜榨的,就是市面上随处可以买到的普通罐装椰汁。
服务员就在客人眼皮底下,拆开罐头,倒进玻璃杯里面,加根吸管,直接报价50元一杯。
有网友专门去超市对比过同款产品,超市零售价也就4块5毛钱一罐。
同样一罐饮料,换了个玻璃杯,价格直接翻了十多倍。
记者后续也联系饭店核实情况,饭店工作人员坦然承认,店里可乐、椰汁、雪碧这些罐装饮料,确实统一售价50元一罐,一罐就按一杯来算。
除此之外店里还有一条硬性规定,消费者要是自带酒水饮料进店消费,不管是什么酒,什么饮料,不分容量大小,每瓶要收取300元的服务费。
有朋友调侃说,其实真正贵的不是椰汁,是玻璃杯、是店里的环境、是这份“情绪价值”。
不少人表示理解,知名饭店房租、人工、装修成本摆在那里,卖得贵是明码标价,愿意消费的人自然会买单。
但更多人表示,实在难以接受,成本几块钱的罐装饮料,没有任何加工,仅仅帮忙倒出来,价格直接暴涨十几倍。
更夸张的是自带一瓶饮料,服务费就要300块,这个收费标准实在让人有点看不懂。
也有一部分人站在商家角度说话,饭店明码标价,菜单上写清楚价格,顾客可以选择不点,你可以不消费,没人强迫你买单。
可普通老百姓心里难免犯嘀咕,花钱来吃饭,花几十块买个超市随处可见的罐头饮料,换谁心里都会觉得有点吃亏。
不少去过这家店的游客表示,过来打卡本来就是图个体验,菜品价格偏高大家心里早有预期,但是直接售卖现成罐装饮料,简单倒一下就卖几十块,心理落差实在太大。
当地市场监管局也关注到这起舆论事件。据了解,商品只要做到明码标价,商家拥有自主定价权,高端场所溢价本身是市场允许的。
但是自带酒水收取高额服务费,也需要符合相关规范,不能变相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在这里我就想问了:高端场所的溢价,边界到底在哪里?
其实这件事说到底,谈不上谁对谁错。饭店做生意,场地、人工、服务都有成本,高端消费场所定价高,本身属于市场行为。
开门做生意,明码标价,消费者拥有选择权,觉得价格不合适,可以不消费。
但是,商家也要明白,溢价可以,不能过度透支消费者的信任。所谓的高端价值,不应该只是把现成罐头倒进杯子就漫天抬价。
消费者花钱,买的不单单是一口吃喝,还有体验感和心理感受。
如果溢价远远超出大众的心理预期,就算明码标价,也难免引来争议。
对于我们普通人外出就餐,不管去到什么档次的饭店,点菜之前多看看价目表,看清各项收费规则,理性消费。市场也需要商家守住分寸,合理定价,商家和消费者互相尊重,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这家饭店属于市场调节价,可以自己定饮料价格以及自带酒水服务费,但前提是必须清清楚楚把50元一杯罐装饮料、300元每瓶自带酒水服务费全部公示出来。
如果菜单、店内提示没有写明白,偷偷收费就违反这条法律,要是做到明码标价,定价高本身不算违法,消费者看到价格之后,可以自主选择要不要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也就是说顾客到饭店吃饭,既可以点店里的高价椰汁,也可以选择不点,要是觉得消费太贵可以直接不来消费,饭店不能强迫顾客买单。
但是,300元高额自带酒水服务费,如果没有提前显著告知,相当于变相限制消费者自带饮品的权利,就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商家可以设置这类收费,但是必须提前让消费者知晓。
不能等顾客已经消费完,才抛出高额收费标准,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查看价目表,遇到不合理收费,才能够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权。
来源:九派新闻2026-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