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真实判例:引产后对簿公堂,两人却再次怀孕商量结婚
北京大兴法院一则婚恋纠纷案例引人深思(网上部分同居细节为演绎,以裁判文书为准)。
情侣安某、田某同居,未采取避孕措施,女方意外怀孕。怀孕17周,双方就结婚一事谈不拢,协商后女方做引产,男方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事后安某起诉,索赔38000余元,包含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
法院核算合理损失共计12467元,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各承担一半,田某应付6233.5元。由于男方此前已经转账8200元,超出应付金额,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令人意外的是,打官司期间二人并未分手,女方再度怀孕,目前双方正在商议婚事。
警示:恋爱同居自由,但成年人一定要做好自我保护。金钱可以划分责任,引产造成的身体伤害却难以弥补,理性自律,既是爱护自己,也是善待伴侣。
案情请以官方文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