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男子的私家车位被邻居占用,他在业主群里招呼让挪车。对方车子倒是挪走了但不服气,还在群里说难听话,其他业主看不下去,也纷纷谴责占车位的邻居。当天,对方两次在男子家门口整事“作法”,被监控全程拍下。
卢先生是小区一幢的业主,他租的私家车位,被同楼另一户业主给占用了。
卢先生的爱人发现自家车位被别人停了车,就在业主群里提醒对方,说自己家要停车了,麻烦把车挪一下。
那位业主看到消息后,倒是把车给挪走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车虽然挪了,人家心里头却不大痛快。
在群里说话就开始阴阳怪气夹枪带棒起来,让人觉得有点故意挑事。
卢先生的爱人开始还好言好语地说,可对方那态度让人接受不了,双方在群里你一言我一语争执起来。
群里其他业主都看不下去了,占人车位,凭啥不道歉还阴阳人?
大家都觉得占车位那人做得不地道。
于是好多邻居都帮着卢先生家说话,结果占车位的业主,不光跟卢先生家吵,连邻居们也一块儿怼上了。
本来挺小的一件事,挪个车顶多一两分钟的事儿,硬是闹得整个业主群都不得安宁。
卢先生跟王先生平时邻里关系处得不错。
王先生看到占车位的业主说话那么冲,还说要去人家门口“超度”,实在看不下去,就在群里发了句“过分了”。
王先生觉得,你把人家车位占了,人家好好跟你说,你挪了不就完了嘛。
没想到,却把那位业主给惹恼了。
当天下午,占车位那家女的,还真就跑到王先生家门口。
敲开门之后,她就在门口又是比划又是念叨的,手舞足蹈地弄了一套所谓的“作法”。
嘴里还说些“超度”之类的话,把王先生一家给气得够呛。
随后那位业主又跑到了卢先生家门口。
第一次去的时候,卢先生家里只有他爱人一个人,吓得没敢开门。
卢先生家门锁监控,把整个过程都给拍下来了。
那位业主在他家门口各种拜、各种念的,嘴里说的话更是恶毒,什么“永世不得”之类的话都出来了。
卢先生看到监控画面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
按说占了人家车位,人家要用跟你说了,你挪走就好,各种作妖诅咒别人不怕反噬吗?
谁能想到,那位业主虽然不占理,但还没完没了。
当天晚上,那位业主夫妻俩再次一块儿找上门。
家里就卢先生爱人自己,她赶紧联系了物业,可卢先生还是放心不下。
他给邻居王先生打了个电话,对方两夫妻都上门来了,拜托王先生帮忙看一看,万一出点什么事儿也好有个作证的。
王先生跟卢先生平时关系就好,接到电话二话没说就赶了过去。
王先生到了卢先生家门口,那位女业主一看到他,立马就冲上来推搡他。
一开始她老公还让她别冲动,后边两口子都上了手了。
王先生一看对方二打一,他也不能站着挨打,就下意识地伸手挡了一下。
可对方根本没打算停手,女业主拿手机往王先生头上砸。
王先生当时就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左额头和右额头都被砸了,左额头的伤尤其厉害。
后来他发现腰上左侧腋下那块瘀青一片,过了好几天都还没消。
这一通闹下来,卢先生和王先生都觉得实在忍不了了。
卢先生的态度很明确,不会谅解对方。
王先生也是一肚子气,自己就说了一句公道话,就被人家堵着门又是做法又是打人的。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卢先生和王先生决定报警。
他们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而且寻衅滋事。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介入想联系涉事女业主,听听她是什么说法,但联系不上。
有法律人士了解情况后分析:邻居之间遇到矛盾摩擦是很常见的事情,但关键是要用对方法来处理。
如果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请社区、物业来调解也行,实在不行,还可以报警处理。
像这样采用上门诅咒、恐吓甚至动手打人的方式来出气,不但解决不了矛盾,自己到头来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卢先生和王先生反映的情况都是真实的,那么涉事一方上门做出那些“作法”诅咒的动作。
加上在别人家门口滋扰住户,后来又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王先生受伤,这些行为综合起来看,有可能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
同时他们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有关规定。
警方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对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或者罚款之类的处罚决定。
王先生被打伤的赔偿问题,他可以另外主张。
有人认为,啥人啥对付,对这种人,不管她作妖还是做法,一盆洗脚水的事。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后续可能会根据事实、以及情节轻重来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