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多人说,女孩明知出境高消费会复核低保,还执意去香港看演唱会,被取消待遇是自作自受。
还有一种高赞说法:能挣几千块,就说明有谋生能力,不该再占低保名额。
这话听着有理,其实经不起细问。
她只是暑假短期打工,开学后收入可能直接归零。临时赚的钱,撑不起一家人长期生活开销。拿短期零工判定全家脱贫,标准是不是太草率了?
更关键的是:出去消费的只是这个未成年女孩,凭什么全家人一起失去低保?
整户核查是规定,但不等于一人犯错、全家连坐。
如果不查家庭长期收入,只凭一次娱乐消费就拿掉全家兜底保障,那规则执行是不是太简单粗暴了?
网传细节还在核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这里只讨论处理逻辑。
你觉得:短期打零工,能算全家脱贫吗?个人消费,该让全家一起承担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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