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4日清晨,郑州银行大劫案的主犯之一张宏超在行刑前亲属会面时,给母亲重重地磕了几头,但对于即将一同上刑场的父亲张书海,没有一句话。
这份沉默,比哭喊更复杂。张书海是把他带进犯罪团伙的人,也是他从小崇拜的人,更是最后把他一起推向绝路的人。
张宏超出生在河南平顶山叶县夏李乡侯庄村。读书时,他成绩常年倒数,初中班里两百多名学生,他经常排在最后,后来靠关系才读完初中,又进入旧县乡高中。
可他并不是一个沉默怯弱的人。张宏超身材壮实,性格外向,在村里出了名的不好惹。高中毕业后,他自费进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还当上了学生会副主席。这个身份后来听起来格外讽刺,他学的是如何侦查案件,最后却把本事用在了躲避侦查上。
真正的转折,发生在1997年。
那时,张书海在郑州做生意赔了钱,又查出糖尿病和高血压,生活压力一下子压到头上。一天,他把大儿子叫到身边,说起一句话,人无外快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接着直接问,咱们抢银行吧。
张宏超几乎没犹豫,回答了一个好字。
到了晚上,他却睡不着了。父亲是不是随口一说?第二天一早,他追问父亲,没想到张书海回答得很干脆,是真的,你不愿意干吗?
张宏超答应了。
为什么是张世镜?原因并不复杂。这个同学家里贫寒,日子过得紧,张宏超第一次见他时,掏钱请他吃了一碗盒饭。对张世镜来说,那碗饭不只是填肚子,也让他觉得张宏超见过世面、出手大方,慢慢产生了依赖和服从。
张宏超把他带到父亲面前,张书海先以做生意为名接触,连续说了两次,最后才把话题引到抢银行。张世镜想了一夜,还是答应入伙。
1997年11月19日下午5点,五个人在烧香、拜财神、喝酒之后,赶到郑州市淮河路电信局八分局。张小马穿警服,拿着仿真手枪守门,张书海持枪威胁工作人员,张宏超和张世镜翻进柜台,抢走37.6683万元营业款。
分赃时,张书海又动了手脚。他提前准备了20捆10元纸币,和同等数量的百元钞票调换,第二天对其他人说只抢了9万元。张小马和张世镜各拿到1.6万元,张玉萍被存下5万元,大部分钱则进了张书海父子手里。
张宏超后来在庭审中说,父亲说容易抢,他就觉得容易抢,那就抢。
1999年3月3日,父子俩再次抢劫郑州市交通路建设银行储蓄所,抢走5.5万余元。到了2000年12月9日下午4点半,目标换成了郑州银基商贸城广发银行营业厅。
这一次,张书海用自制炸弹炸开防弹玻璃,张世镜和乔红军翻入柜台,抢走208万元现金,张宏超拿着仿真枪在大厅里巡视。保安常玉杰上前阻拦,被张书海开枪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从冲进去到逃走,整个过程只有4分36秒。几个人随后骑自行车离开,留下的却不再只是抢劫罪,还有一条已经无法挽回的人命。
真正关键的不是张宏超有没有短暂清醒,而是他为什么一次次在清醒之后仍然选择跟随。
在策划广发银行案前,张书海曾想把小儿子也拉进来,张宏超坚决反对。他说,这是要吃枪子的事,不能因为这个让张家绝后。
他知道危险,也知道父亲可能付出的代价。他甚至试图保护弟弟,可为什么没有保护自己?因为在他心里,父亲既是家里的主心骨,也是他不敢违背的人。
张宏超一直崇拜张书海。在他的印象里,父亲从农民起家,在郑州买下160平方米的房子,还有自己的店铺,像个无所不能的人。问题在于,这种崇拜没有带来真正的判断力,反而让他把父亲的胆量误认为本事,把违法带来的钱误认为出路。
2001年6月12日晚,警方排查到郑州绿城花园24号楼,发现张书海家三个房门都装着灵贵牌榉木球形门锁,而12·9案件现场留下的门锁包装盒,正好与之对应。警方提取指纹比对后,确认张书海就是一号嫌疑人。
6月13日凌晨,张书海的妻子王雨和妹妹张玉萍在转移枪支、弹药和赃款时被抓,张书海随后在平顶山落网。根据供述,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等人也相继被捕。
有人把这类案件简单归结为贪财,可张宏超的经历说明,犯罪团伙的形成,有时也靠亲情、崇拜和熟人关系推动。那碗盒饭是一个细节,父亲的一句咱们抢银行吧是一个节点,弟弟没有被拉进来则是短暂的边界。
可边界一旦被自己跨过去,后来想回头,往往已经来不及了。
刑场上,张书海穿着灰色衬衫,被武警左右架持,仍显得强硬。有文章称,他临终前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但这句话真假难以确认。
能确认的是,张宏超最后还是和父亲、姑姑、同学一起走到了终点。张书海的嫂子得知两个孩子都成了犯罪嫌疑人时,愣了很久,只说了一句,害人呀,把娃们毁了。
这句话没有复杂分析,却把张宏超的一生说得很直白。他不是最初提出抢银行的人,却成了父亲最得力的帮手。他想保住弟弟,却没有离开父亲安排的路。到了最后,他或许才看清,那个带他走向所谓发财路的人,实际上把他带进了无法回头的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