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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一名头还没有车高的男童独自开着粉色恐龙游乐车,一头撞上手作店柜台,成品

湖北咸宁,一名头还没有车高的男童独自开着粉色恐龙游乐车,一头撞上手作店柜台,成品、半成品及顾客寄存的陶瓷碎了一地,成本损失两千余元。店主报警后,民警协调双方各承担50%责任,家长当场拒绝,甩下一句 “让店家走诉讼途径” 。更让店主心寒的是,事发后家长没有一句道歉,抱起孩子就去隔壁恐龙商家继续玩了,像没事人一样。
 
这件事发生在2026年9月5日,地点是湖北咸宁的一家大型商场。
 
涉事的余先生,是这家商场内一家陶瓷手作店的店主。

他平日里专心经营小店,主要售卖手工陶瓷成品,同时承接顾客的陶瓷定制、半成品烧制寄存业务。
 
事发当天,店内摆放着大量刚完工的陶瓷成品,还有不少顾客亲手制作、等待烧制取件的半成品摆件,每件器物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手工成本。
 
商场公共区域内,有第三方商家投放了一批粉色恐龙造型的儿童游乐车。

这类游乐车没有固定行驶路线,允许孩童在商场公共通道内低速行驶,也是很多家长带娃游玩的常见项目。
 
事发时段,一名年纪尚小的男童独自坐上恐龙游乐车,开启游玩模式。

孩子的家长并未贴身看护,而是远远站在一旁,全程低头盯着手机,没有关注孩子的行驶状态。
 
由于男童年龄太小,对游乐车的操控并不熟练,行驶过程中出现分神情况。

车辆没能及时转向,径直朝着余先生的陶瓷手作店展示架冲了过去。
 
伴随着一阵清脆的碎裂声,整面展示架上的陶瓷器物纷纷掉落落地。
 
地上瞬间布满了陶瓷碎片,不仅有店家精心制作、准备售卖的成品摆件,还有多名顾客亲手制作、寄托了心意的定制半成品,几乎全部损毁,无法修复。
 
可谁也没想到,事故发生后,孩子家长的反应格外冷漠。
 
余先生事后回忆,撞击发生后,他第一时间上前查看损毁情况,同时确认孩子是否受伤。

全程家长没有主动上前询问损失,也没有一句道歉,神态和动作都像无事人一样,丝毫没有愧疚和歉意。
 
余先生当场对损毁器物进行清点核算,结合进货成本、手工工时、顾客定制费用等,最终统计出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两千余元。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余先生主动和孩子家长沟通,希望对方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弥补店铺和顾客的损失。
 
岂料,家长直接拒绝了余先生的赔偿诉求,始终不愿为孩子的失误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当场沟通无果,僵持不下。
 
无奈之下,余先生选择报警,交由辖区民警介入调解处理。
 
民警到场后,详细查看了商场监控录像,核实了事故发生的完整过程,同时梳理了双方的责任边界。
 
民警考虑到事件属于意外纠纷,本着化解矛盾、友好协商的原则,给出了折中调解方案,判定店家与涉事家长各自承担50%的责任。
 
按照这个调解结果,家长只需承担一千元左右的赔偿,就能妥善了结此次纠纷,也是相对公平合理的处理方式。
 
然而,这份兼顾双方的调解方案,依旧遭到了孩子家长的断然拒绝。
 
家长态度强硬,既不接受五五分摊的责任划分,也不愿做出任何赔偿,甚至直接告知余先生,让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简单来说,家长摆明了不愿协商、不愿赔付的态度,将原本简单的民事纠纷,硬生生推给了司法程序。
 
余先生对此倍感无奈,他表示自己开店小本经营,两千余元的损失并不算小数目。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不是经济损失,而是家长全程漠视、拒不认错、拒不担责的态度。

全程没有一句歉意,没有一丝包容,尽显冷漠。
 
目前,余先生已经着手整理监控录像、损失清单、顾客登记记录等相关证据,后续将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回相应损失。
 
纵观整件事,其实核心问题从来都不是两千元的损失,而是家长的责任认知和教育观念。

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孩童在外造成他人财物损毁,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家长疏于看护导致意外发生,事后拒不道歉、拒绝担责,看似是为自己和孩子规避了损失,实则是给孩子树立了错误的榜样,让孩子缺失了担当与责任的教育。

小事不担责,长大难立身,家庭教育的缺失,远比两千元的损失更让人惋惜。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金羊网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