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直接把话说重了:别的国家不给韩国人同等待遇,韩国也没义务单方面把这个口子敞开!
导火索就是韩国国民年金里一个让不少人看懵的“1+119”玩法。
符合追缴条件的外国人,只要先留下1个月的国民年金缴费记录,最多可以把过去119个月符合条件的空档一次补上。这样一来,120个月,也就是10年的最低参保门槛就凑齐了。
到了法定领取年龄,符合条件就可以按月领取老年养老金,而且不是领几年就结束,而是终身按月领取。
如果本人还有符合条件、由其供养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养老金上面甚至还能加一笔带有家属补贴性质的金额。
这事一传开,韩国舆论立刻炸锅。
因为这个“追缴”制度,本来是为那些因为失业、停业、婚育、家庭原因中断缴费的人补养老保障的。结果有人发现,只要符合过去追缴期间的条件,就有可能用很短的实际缴费记录,再把过去一大段时间的保费补齐,直接跨过10年门槛。
外国人的申请量还真在往上涨。
2023年,外国人追缴申请只有530件;2024年变成848件;2025年已经冲到1517件。今年上半年,又来了994件。
于是“来韩国工作一个月,补上119个月,回头拿一辈子养老金”的说法迅速在韩国传播。
李在明看到以后,说得很直白,追缴这件事应该考虑“相互主义”:其他国家如果不给韩国人类似待遇,韩国没有理由自己单方面给。
而且他的意思不是慢慢研究几年再说,而是能通过行政规则、实施细则先堵上的地方,就尽快处理。
现在外国人申请追缴,已经不能只拿着外国人登记和签证证明说自己“在韩国居住”。
一个月内实际在韩国居住达到15天,这个月才可能算追缴认可期间。人在国外待着,哪怕签证还有效、外国人登记还在,那段时间也不能照旧往养老金年限里塞。
以前国民年金在外国人参保和一次性返还金上已经有相互主义原则,现在韩国还准备把这一套继续往追缴制度上延伸。
韩国准备把海外领取者的生存确认从每年一次增加到每年两次,同时扩大国家之间的死亡信息交换。说白了,人已经不在了,养老金还继续往海外账户打这种漏洞,也准备一起堵。
不过事情发展到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很有戏剧性的反转。
韩国政府后来把所谓“工作1个月,再补119个月”的外国人案例全部翻出来查了一遍。
结果真正符合这种“1+119”模式的,一共只有3个人。其中已经开始领取老年养老金的,只有1个人。
而且这3个人并不是在韩国待一个月就拍拍屁股回国,然后凭空补出近10年的记录。他们对应的追缴期间,实际上都长期在韩国生活。
也就是说,网上传得最猛的那个版本,确实把事情说得过于简单了。但韩国政府依然没有准备把这件事就此放下。
因为在李在明看来,这不是3个人还是3000个人的问题,而是制度里有没有留下一个可以被利用的口子。
现在韩国年金部门已经开始讨论更彻底的改法。
比如实际缴费时间太短的人,能不能一次补接近10年;追缴年限是不是应该和本人真实缴费年限挂钩;119个月这个上限是不是太长;临近退休年龄才一次补齐年限的操作,要不要加更多限制。
这一轮如果真改下去,以后想靠“极短实际缴费+超长追缴”一步跨过养老金门槛,难度只会越来越高。
至于开头说的家属待遇,在韩国2026年的标准里,养老金领取者有符合条件的供养家属时,配偶一年可以加算306630韩元,符合条件的子女或者父母每人一年加算204360韩元。
钱本身谈不上多,但它说明韩国这套国民年金并不是简单的“个人账户自己领自己的钱”,里面还带着一定的家庭保障属性。
所以李在明这次盯上的,其实不只是几个外国人的养老金。
他的思路已经很清楚了:福利可以有,养老保障也可以给,但前提要讲实际居住、真实缴费和国家之间的对等待遇。
过去只要形式上符合条件就能往前走,现在韩国准备把这扇门重新装上几道锁。
想拿养老金,先把“你到底在韩国生活了多久、实际缴了多久、你的国家怎么对韩国人”这三笔账算明白再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