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守护公共资金不能只靠事后追责:
高标准农田这类涉农公共项目,关系粮食安全,每一分资金都来自财政投入,本应当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然而串通投标的乱象,时常侵蚀公共项目的根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现实当中,部分企业结成利益同盟,通过统一报价、轮流中标、陪标围标等手段操控招投标结果。几家企业表面上独立递交投标文件,私下早已商量好分配标段、分摊陪标费用。真正有实力、报价合理的中小企业被排挤出局,最终项目中标价虚高,财政资金白白流失,甚至还会埋下工程质量隐患。一旦项目建设质量打折扣,受影响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很多人以为案件进入公安侦查,问题就可以全部解决,但从办案流程可以看到,串通投标案件取证链条复杂,要收集招投标文书、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多方人员笔录,需要耗费大量侦查时间。侦查阶段律师尚且无法完整阅卷,要等到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完整证据链才会全部呈现。刑事追责,属于事件发生之后的补救手段,代价高、周期长。
打击串通投标,不能仅仅依赖案发之后公安司法机关的查处,更要把关口前移。一方面,要强化招投标全流程监管,利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对异常报价、企业关联关系自动预警,压缩人为操作的空间;另一方面,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对参与围标串标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后续参与公共项目投标,提高违法成本。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行业、群众提供线索,让暗箱操作无处藏身。
公共项目招投标,守护的是公共利益。刑事处罚是底线威慑,但事前制度约束才是治本之策。只有让规则真正硬起来,才能斩断利益勾结,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