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家长让孩子骑着商场的游乐车,自己只顾看手机,没看住孩子,孩子撞碎价值约2000元的陶瓷摆件。民警赶来调解,建议家长赔偿一半,也就是1000元。可家长当场拒绝,事发后也没道歉。店家称协商无望,准备起诉维权。网友吵翻了。
事发当天,一位家长带小孩进商场逛逛。
家长为了哄孩子开心,直接租了一台商场常见的电动游乐小车,让孩子自己骑着到处跑。
游乐车没有划定专门的车道,顾客可以骑着在商场公共通道里到处走。
家长让孩子骑上去,孩子操控着车子往前开。
家长没有紧紧跟在旁边,而是在不远处,一边走一边还拿出手机,好像在拍照或者录视频,注意力没有完全放在孩子身上。
没人约束的孩子,根本控制不好方向和车速。
意外就在一瞬间发生了。
孩子操控游乐车直直冲向路边店铺,砰的一声狠狠撞上柜台!
柜台上摆放的一排精致陶瓷摆件,本身质地脆弱,经不起撞击。猛烈一撞之下,摆件接连滑落、狠狠砸在地面,瞬间碎裂一地,彻底报废,根本没办法再次售卖。
店家当场看着满地碎瓷片,心里又心疼又无奈。
经过清点核算,这批损毁的陶瓷摆件,价值将近2000元。
正常家长,孩子闯祸、弄坏别人东西,第一反应一定是紧张、道歉、主动上前沟通、商量赔偿。
可这位家长全程冷漠到底,撞坏东西之后,家长没有一丝慌张,没有一句道歉,没有主动上前一句问候,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一眼满地的碎摆件。
更离谱的是,事情刚发生,家长直接无视一切,带着孩子转身继续逛、继续玩游乐车,仿佛刚刚撞坏别人商品的事,跟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
店家当场被这种冷漠态度气得不行,好好做生意,平白无故遭受损失,还遇到这么不负责任的家长,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无奈之下,店家只能选择报警处理,希望能好好协商解决问题。
民警赶到现场后,调取监控、核实现场情况、确认损失金额。
民警非常公道,也非常体谅双方。没有让家长全额承担2000元损失,特意做了折中调解:只需要家长赔偿一半,1000元即可结案。
谁都没想到,如此让步的调解,竟然被家长当场果断拒绝,还理直气壮表示:不接受调解,如果店家非要要钱,那就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好了 。
有人说:孩子不懂事闯祸可以理解,但家长的态度真的太离谱!放任孩子乱骑车、闯祸不道歉、损失不承担、民警让步还不领情,一点担当和责任心都没有。
也有部分人认为:不能完全怪家长。商场允许游乐车在公共通道飞驰,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商家易碎品摆在过道边缘,没有防护,也有一定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这事件中,家长明显监护失职,放任孩子独自骑车乱跑,完全没有尽到看管义务,根本达不到“减轻责任”的条件。
若法院认定商场管理、商家摆放存在隐患,可以适当分摊一小部分责任。但家长的主要过错责任,也要承担。
其实大家生气的从来不是1000块钱赔偿。
是出事不道歉、闯祸不负责、冷漠无所谓的态度!
身为家长,不仅不为孩子的错误买单,还当着孩子的面逃避责任,这才是最可怕的教育。
小小的一件事,映射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目前店家已经准备材料起诉,最终责任划分,等待法院公正判决。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