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旬富豪婚外情败露,与妻子联手报案,90后情人一审获刑14年。交往期间,女孩多次为其流产、代Y。事发后,丈夫刑事报案称被“敲诈”,妻子民事起诉追讨财物。9月4日,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处女孩诈骗、敲诈勒索罪成立。一段多年婚外情,最终以14年刑期收场。
这名年过六旬的富豪,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一名90后女子发展出长期婚外情人关系。二人交往过程当中,女方多次流产,还涉及代Y行为,而代Y在我国属于明确违法的行为。后续双方感情破裂,产生巨大经济纠纷。富豪和原配妻子选择联手,一方面由丈夫刑事报案,指控女方存在敲诈勒索、诈骗;另一方面妻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回丈夫赠与女方的大额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审理,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认定这名90后女子构成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昔日这段持续多年的婚外纠葛,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女方付出沉重的刑事代价。
事件曝光之后,网上网友的看法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派。
不少网友唏嘘感慨,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违法和不道德的基础之上。女方试图利用双方的私密关系索要钱财,一旦手段符合敲诈勒索、诈骗的构成要件,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不会因为双方存在情感纠葛就豁免违法犯罪行为。
也有一部分网友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这是一段你情我愿的婚外关系,中间夹杂情感与身体伤害,女方多次流产,如今却被判重刑。同时也有人提出疑问,男方作为婚外关系的发起者,同样存在过错,在刑事案件里却没有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难免让人觉得争议。
这件事的矛盾点,其实就在于婚外情感里的金钱纠葛,道德层面的过错划分,和刑事犯罪认定标准之间巨大的差别。
道德上双方都有过错,但是刑事案件的审判,只看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或者以揭发隐私等手段胁迫索要财物的犯罪行为。就算二人存在情人关系,也不代表可以随意敲诈勒索或者实施诈骗。
另外,代Y不受法律保护,相关约定自始无效,也不受法律支持。原配起诉追回赠与财产,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丈夫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一旦违背公序良俗,可以被认定无效。
当然也有不少网友提醒大家,婚外关系风险重重,夹杂金钱交易、代Y等行为,极易踩中法律红线。感情纠纷一旦越过边界,就会从家事矛盾变成刑事案件。
说到底,婚外情本就是悬崖边的关系,一旦掺杂钱财、胁迫、虚假陈述,很容易从情感纠纷滑向刑事犯罪,没有谁能够全身而退。
屏幕前的网友说说,看完这起案件,你有什么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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