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该“和稀泥”
长沙一餐厅,四岁男童跑动,手碰了一位19岁女子臀部,被女子揪住衣领,大哭的男童脖颈有明显伤痕。
视频监控显示得清楚,是非曲直也非常明确。男童父母已经道歉,但是,这位女子依然不依不饶。
从发生的8月26日开始,该事件经过多次调解,民警、援助律师、妇联轮番上阵,指望着化解矛盾,解决冲突,平息争议,但效果很不好。
看着媒体报道的调解过程,我是非常感慨。一个事实清楚、是非曲直明确的事件,怎么就需要多次调解,甚至,女子表示要起诉解决。
其实,调解前,男童父母已经道歉了,可女子非要调解。第一次调解现场,女子“情绪崩溃,出现呼吸性碱中毒,被120送往医院抢救”。
当天晚上,女子返回派出所,要求男童一家三口到现场继续调解。男童一家依旧配合,并承诺管教孩子。女子去医院抢救的钱,也给报销了。调解结果“未再继续追究”。
晚上,女子说焦虑失眠。次日,即27日,女子又跑到派出所要调解。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或者与她一起录制三人出镜道歉视频”。被男童父母拒绝。
这就有了30日,女子又到派出所表示起诉解决的事。
不管是警方等多次调解的费心费力,还是男童父母的一再忍让,这位“干自媒体”的年轻女子,反复表演式维权。
或许是为了维稳,为了平息舆情,也或许为了提高调解率,当地警方面对如此事实清楚的事件,也选择多次调解。
而多次调解,尤其是援助律师和妇联的参加,似乎“纵容了”女子死缠烂打,碰瓷式维权的信心。就是“闹”,就是“作秀”,抱着“摸我屁股”必须处罚的“招牌”,女子的言行完全诠释了“会哭孩子有奶吃”的现实。
事实上,如果派出所第一次调解时,能够明确告诉女子,这不是“性骚扰”,男童父母道歉,已经足够了,相反,女子揪住男童衣领造成伤痕,已经涉嫌暴力伤害了。
要是这样旗帜鲜明的判断是非的话,还需要多次调解吗?女子还敢继续纠缠吗?显然,调解有必要, 但调解的原则必须是厘清是非,调解的底线必须是法治正义。
换句话说,这位女子反复要求调解,多次无理取闹,甚至涉嫌暴力伤害男童,此时当地派出所就不应该浪费司法资源,而应该理直气壮的对女子进行处罚。
当有关部门不“和稀泥”,对炒作式或者表演式维权的女子,进行必要的训诫时,事件当天就能得到圆满解决,不至于如现在一样网络曝光后,弄的满城风雨,有关部门也陷入了被动。
调解很重要,调解的前提或者说原则,应该是维护法治正义,维护公平公正,而不是为了维稳。否则,如该事件样的闹剧会越来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