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开始都看错刘翔了!没想到他如此有格局,其实从刘翔在网络曝光这件事那一刻,我们就该知道会是这么个结果!
49.4万买断费,11年工资补助98万全捐了。刘翔的安置事件,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49.4万,到底算多还是算少?
参考一下。何冰娇,巴黎奥运会羽毛球女单亚军,2026年选择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74.63万元,由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和运动成绩奖励费三部分构成。有媒体估算,以刘翔的奥运冠军身份和13年运龄,买断费大致应在100万至150万元区间。实际拿到49.4万,差距不小。
当然,刘翔在这期间也拿过工资!但拿工资期间分没分自己的代言费不得而知!其本人也不在乎这笔钱。但数字本身折射出的问题,比数字更值得追问。
这件事真正暴露的,是三个制度层面的缺口。
第一,安置为什么拖了11年?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运动员退役后的职业转换本应及时进行。11年的空白期,到底是谁的责任?
第二,商业利益的账为什么不透明? 刘翔曾是中国商业价值最高的运动明星之一。按照当时的管理办法,运动员商业收入需要在运动员、教练、地方体育部门和单项协会之间分配。不安置刘翔是不是要分他的代言费?
第三,退役运动员保障的两极分化怎么解? 刘翔好歹还有49.4万买断费和11年工资补助可捐。2001年北京大运会吊环金牌得主张尚武,2005年因双腿跟腱断裂退役,领取了63220元自主择业补偿金,之后在上海街头卖艺,甚至以210元变卖了两面大运会金牌。
刘翔在长文最后写了一句:“希望组织认真去考虑每一位退役运动员的出路,善待他们,让退役安置灵活多样,让他们有更合适的选择,因为他们搭上了整个青春和健康,甚至留下了永久的伤病”。
刘翔他要的不是钱,是一个说法,一个制度上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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