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女子得知父亲去世,没去操办后事,也没祭拜过,只领了6.3万多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就走了。老人后事全靠大伯张罗。大伯觉得这算遗弃,告到法院要剥夺她的继承权。女子却说:当年是父亲不让我养老,这不能怪我。
据悉,在1992年的时候,女子的父母就离婚了,随后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也就是在她准备升高中的时候,两人发生了争吵,父亲一气之下说不用她将来给自己养老,还说养老的事情会交给侄子,同时不再承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
这句话,直接把父女之间的纽带剪断,之后长达十五年,父女基本断了联系。
时间来到 2019 年 10 月,女子父亲突发脑出血,情况危急。第一时间把老人送医、全程守在医院陪护的,是老人的哥哥,也就是这名女子的大伯。住院期间产生四万多元医疗费,也都是亲属们在处理。
2019 年 11 月 11 日,老人抢救无效离世。从联系亲友、置办棺木,到安排下葬所有流程,从头到尾都是大伯一个人扛下来。
女子收到了父亲病重、去世的消息,始终没有到场。她后来解释,当时自己怀孕七个月,属于高危妊娠,长途赶路风险很大,所以没办法回去。
到了 2020 年 9 月,女子去到父亲生前单位,申领到抚恤金、丧葬费合计 63608.2 元。拿到这笔钱之后,她转了 3 万元给叔叔,用来补贴丧葬开销。
可大伯心里始终过不去这道坎,弟弟一辈子辛苦,临走的时候亲生女儿不在身边,下葬之后也没有去坟前祭拜。
大伯觉得,侄女只想着拿钱,完全没有尽到子女的本分,属于遗弃老人,没有资格继承相关权益,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女子丧失继承权。
一审开庭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大伯这边强调,赡养父母、送终祭拜,是子女天然的责任。老人病重离世,女子明明知情却全程回避,十五年不联系,不管不问,这就是遗弃。既然没有尽到义务,就不该享有领取抚恤金、继承遗产的权利。女
子的答辩意见还是坚持当年父亲主动表态,不需要她养老,父女断绝往来的根源在父亲。她还拿出怀孕的情况,解释无法到场的客观原因,并且拿出转账记录,证明自己拿出 3 万元分担丧事花费。
一审法院审理之后给出了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法律层面的遗弃,需要满足继承人有能力扶养,主观上恶意拒绝,并且被继承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这名父亲生前是退休职工,每月有稳定退休金,能够维持自身生活,不属于必须依靠女儿供养的人。父女长期失联,根源是早年父母离婚、父亲当年主动放弃抚养,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女子存在故意遗弃父亲的行为。所以大伯要求直接剥夺女子继承权的诉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不过,不丧失继承权不等于可以正常分遗产。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大伯在弟弟生病期间全程照料,离世之后独自操办所有后事,属于对被继承人付出较多的人。老人名下留下 7500 元存款加上 82.5 元利息,一审法院直接判决这笔存款全部归大伯所有。
大伯不服一审判决,继续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6 年 9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外公开了这份二审判决书,咸阳中院二审审理之后,维持一审原判,驳回大伯的上诉请求。
二审法院同样认定,无法证明女子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遗弃,继承权没有被剥夺;老人存款和利息全部归大伯。
而抚恤金和丧葬费,本身不属于死者遗产,这笔钱是单位发放给家属的补助,主要用于丧葬开支,不属于遗产分割范围,这也是很多人容易混淆的关键点。
消息公开之后,网上争议一下子就起来了。很多网友站在大伯这边,觉得情理上说不通,亲生父亲去世,女儿连葬礼都不露面,领钱的时候却很积极。
也有一部分网友觉得,当年父亲主动放弃抚养,还说出不用养老的狠话,亲情断裂不是单方面造成的,不能所有责任都压在女儿身上。
其实我们要分清两件事,道德评判和法律认定标准不一样。
大众朴素的情感,会觉得子女不管父亲就是不对;但法院判案,只看证据和法条。口头一句 “不用你养老”,不能直接免除法定赡养义务,只是这个案子里老人有退休金,不需要女儿经济供养,才没有认定遗弃。
换个场景,如果老人没有收入、丧失劳动能力,哪怕早年说过不用养老,子女依旧要承担赡养责任。
这个案子也给很多家庭提了醒。父母和子女赌气说狠话,以为一句话就能斩断所有责任,现实里行不通。子女也要明白,就算早年亲子关系破裂,也不代表可以完全置身事外。继承权保住了,遗产依旧会因为未尽赡养义务被少分甚至不分。
法律在守住规则底线的同时,也在用判决,去肯定那些实实在在照顾老人、为老人送终的亲属。亲情从来不是靠口头承诺维系,等到人离开之后,再去法庭争是非,无论最后谁赢,破碎的亲情,再也没法复原。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