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尸骨未寒,亲戚上门抢大平层给堂哥!38岁女子硬刚到底
浙江嘉兴,袁女士今年38岁,一直未婚独自生活。母亲早些年病逝,父亲又遭遇车祸离世。她还沉浸在丧亲的悲痛中,多年没有往来的爷爷奶奶,连同大伯一家就找上门。这群人不是来安慰孤苦的她,目标十分明确,冲着她父亲留下的遗产而来,想要市区这套大平层,直接给到大伯家的堂哥。巨大的震惊和心寒之下,袁女士选择起诉,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
袁女士父母原本是农村人,踏实经营小生意,慢慢攒下不错的家底。她父亲有个亲哥哥,也就是大伯。大伯夫妻俩不愿踏实干活,总想轻松享受生活。大伯家当年在村里条件很差,爷爷奶奶一直偏心这一家。
袁女士父亲性格老实,看重手足亲情,但凡对方开口,都会尽力帮扶。大伯的工作,是父亲托朋友帮忙落实。堂哥没有稳定出路,那份工作同样是袁家帮忙安排。堂哥在外赌博欠下债务,最后也是袁家出钱帮他还清。
持续多年的帮扶,并没有换来感恩。自私的人不会因为别人持续付出而知足,只会不断索取。大伯母还在外到处散播袁家的坏话,过往所有帮扶全部被忽略。
爷爷奶奶作为长辈,遇事习惯性偏袒大伯一家。隔三差五就会找到袁女士父亲提要求,或是借钱,或是出钱帮堂哥筹备婚事。父亲每次都会拿出一部分钱满足他们。
袁女士读高中的时候,一家人搬到市区居住,和大伯一家走动变少。
后来袁女士母亲生病,大伯全家没有一人前来探望。爷爷奶奶只是上门简单转了一圈,更像是打探家里情况。母亲离世之后,袁女士和父亲不再和大伯一家来往。不是嫌弃对方家境,是看清这份亲情根本捂不热。之后他们和爷爷奶奶也断了联系,日子总算清净。
谁都没想到意外来得这么突然。父亲遭遇车祸离世,袁女士一下子成了孤身一人。她刚处理完后事,还没能从丧亲的痛苦里走出来,大伯一家连同爷爷奶奶直接上门。
进门没有半句真心慰问,简单客套几句就直奔主题。爷爷说,袁女士父亲这些年做生意赚到钱,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一直是大伯在照料他们。
他们不打算索要存款和小工厂,目标锁定市区这套大平层,想把房子给到堂哥。堂哥当场表示咨询过律师,爷爷奶奶享有继承权,遗产至少可以分走一半。
袁女士听完整个人都懵了,心里堵得难受。爷爷心里一直介意,袁女士母亲只生了她一个女儿,没有再生孩子,算是断了自家香火。在他们眼里,堂哥才是延续香火的人,家产理应归堂哥。奶奶更是直接说,袁女士已经38岁,大概率不会结婚,这些财产早晚都是堂哥的,不如现在就交出房产。
袁女士心里清楚,爷爷奶奶确实拥有继承权。但这么多年持续被索取,亲人离世之后还要面对这样的算计,心底只剩反感。
袁女士自身工作稳定,手里还有父母提前留下的积蓄,物质上没有压力。如果两家关系和睦,她愿意主动分出遗产,甚至多给爷爷奶奶一部分也没有问题。
正是看透他们持续不断的算计与贪心,她不愿意让对方觉得侵占遗产理所应当。她选择起诉,输赢不是第一考量。她想让对方在法庭陈述的时候,正视自己的想法。
她不想无休止争执,只是咽不下这口气。这场诉讼,是给自己一个交代,也是告慰逝去父母。她不愿示弱,让旁人觉得孤身一人就可以随意欺负。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包含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袁女士父亲离世,袁女士作为女儿,爷爷奶奶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一般份额均等,这也是堂哥口中能分到一半遗产的法律来源。
有继承权不等于可以随意指定拿哪套房产。遗产分割要先核算全部财产。这套大平层属于父母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划出属于母亲的那一部分。母亲去世的时候,属于母亲的财产份额,由袁女士和父亲继承,这部分财产和爷爷奶奶无关。剩下属于父亲的遗产部分,才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
大伯和堂哥本身,并不享有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就算爷爷奶奶分到遗产,后续如何处置,是老人自己的权利,堂哥不能直接拿到房产。同时法律还有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袁女士在诉讼中,也可以提交相关证据主张这一点。
法律保障爷爷奶奶的继承权利,这点没有争议。但人情层面,长期只有索取没有付出,等到亲人离世立刻争夺房产,任谁都难以接受。
打官司耗时耗力,但把财产份额通过法律厘清,是斩断这类纠缠最直接的办法。
把事情落到法律层面解决,早点划清界限,远离不断索取的亲属,才能好好继续往后的生活。这不是冷漠,只是保护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