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有 “疫苗女王” 之称的高俊芳终审落定无期徒刑,这结果着实让人拍手称快!
最近这桩拖了近八年的长春长生疫苗案,终于迎来了最终的二审结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高俊芳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四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她的丈夫、原长生生物副总经理张友奎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余十多名涉案高管也分别领到了七年到十五年不等的刑期。
时间倒回 2018 年的夏天,国家药监局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查出狂犬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这消息一出来直接炸了全网。
说真的,那时候谁家没个打疫苗的孩子啊?狂犬病又是发病后几乎百分百致死的病,疫苗就是保命的最后一道关。
大家都慌了,无数家长连夜翻出孩子的疫苗接种本,一页页核对生产厂家和批次,就怕自家孩子打的是问题疫苗,那种悬在半空的揪心劲儿,很多人到现在都忘不了。
事件发酵之后,监管部门的动作很快。
当年就开出了 91 亿元的罚没款,直接吊销了长生生物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了相关疫苗的批准文号,企业彻底停产。
到 2019 年,长生生物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成了 A 股第一家因为重大违法被清退的上市公司,同年底长春长生也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但刑事追责的程序走得更扎实,毕竟涉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的事实链条复杂。
法院审理后也明确了一个不少人不知道的细节:涉案的狂犬疫苗经过抽样检验,抗原含量和效价都符合国家标准,没有证据能证明疫苗本身存在实质性的质量缺陷。
可问题在于,长生生物长期系统性地篡改生产工艺、编造生产和检验记录、违规混配原液、随意更改产品批号,这些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再加上涉案的销售金额巨大,依然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除此之外,法院还查实了长达八年的行贿事实:2006 年到 2014 年间,长生生物为了谋求药品注册提速、规避行政处罚等不正当利益,向时任药监部门的相关官员行贿共计 2090 万元。
再加上高俊芳挪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四项罪名叠加,最终有了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
可能有人会觉得,疫苗本身没出大问题,是不是判得有点重?
可你要知道,药品生产的规矩就是底线,尤其是疫苗这种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产品,流程规范容不得半点儿打折扣。
今天敢改记录钻空子,明天就敢减成本降标准,这种侥幸心理一旦泛滥,拿公众的健康当赌注换利润,本质上就是踩了最不能碰的民生红线。
当年那些家长的焦虑和愤怒,从来都不是 “没出事” 就能抹平的。
如今二审落槌,这桩曾经牵动亿万国人神经的案子终于彻底尘埃落定。
其实说白了,不管做哪行哪业,有些底线永远不能碰,尤其是和老百姓健康、孩子安全挂钩的事,从来就没有 “差不多就行” 的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