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西路军老兵看大门时,无故被打死,凶手却只被判刑10年,兰州军区司令员郑维山知道后,怒道:“我要和他们打官司!”
郑维山推开办公室的门,对值班秘书说:“把车准备好,去法院。”
秘书愣了一下:“司令员,下午还有个……”
“推掉。”郑维山打断他,“现在就走。”
路上,郑维山从公文包里抽出那份判决书。他让司机开慢点,一个字一个字重新看。“过失杀人”四个字下面,用红笔画了粗粗的线。
法院门口,法警拦住了车。司机摇下车窗:“兰州军区郑司令。”
法警正迟疑,传达室里跑出一位中年干部:“郑司令!您怎么来了?院长正在……”
“我找负责这个案子的人。”郑维山下了车,手里拿着牛皮纸袋,“就现在。”
那人擦了擦汗:“审判长在楼上,我带您去。”
三楼刑事庭办公室,审判长姓赵,正在写材料。看见郑维山,他赶紧站起来:“郑司令,您这是……”
“我来问问侯玉春的案子。”郑维山把纸袋放在桌上,“这判得不对。”
赵审判长拿起判决书副本翻看:“这个案子已经生效了,程序上……”
“程序我懂。”郑维山从纸袋里抽出几张发黄的纸,“你先看看这个。”
第一张是1936年的红军花名册,侯玉春的名字写在机枪班下面,年龄十七岁。
第二张是被俘人员登记表,1937年春,马家军收容所。
第三张是1958年兰州军区补发的“红军流落人员证明”,上面有司令员印章。
赵审判长一张张看完,沉默了很久。
“他是西路军。”郑维山说,“能活着回来的人,不到十分之一。”
“我知道。”赵审判长低声说。
“你知道什么?”郑维山声音突然提高了,“你知道他们当年怎么逃回来的吗?装成乞丐,趴在死人堆里,走几百里沙漠!”
办公室外有人探头,又赶紧缩回去。
郑维山从袋子里抽出最后一张纸,是侯玉春1978年写的工作总结。上面有一句话:“我文化低,只记得自己是党员,要给年轻人做个好榜样。”
“看大门的老人,被小年轻喝了酒打死了。”郑维山指着判决书,“你们写的‘过失’。我问你,他为什么打人?”
赵审判长看着卷宗里的证人证言:凶手说心情不好,嫌老头挡路,骂了一句,老头回了句“同志”,他就动手了。
“心情不好。”郑维山重复这四个字,点点头,“好一个心情不好。”
他把所有材料收起来,重新放进牛皮纸袋。
“我下午还要去省人大。”他说,“这个案子,你们不重审,我就一级一级往上反映。”
赵审判长站起来:“郑司令,我会向审判委员会汇报……”
“我不是来听汇报的。”郑维山走到门口,转过身,“我是来告诉你们,这个人是谁。”
他下楼时走得很慢,一步一个台阶。
司机等在吉普车旁,郑维山上车前说:“去侯玉春家。”
城南一片平房区,郑维山在一个小院门口停下。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眼圈红着。
“郑司令?”她愣住了。
“我来看看。”郑维山走进院子。屋里摆设简单,墙上挂着一张黑白照片,是侯玉春年轻时穿军装的样子,领章已经模糊。
女人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布包,里面有三枚奖章:长征胜利纪念章、八一奖章、解放奖章。布包底下还压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字:“交给党费。”
郑维山拿起纸条,看了很久。
“他留什么话了吗?”他问。
女人摇头:“送医院就不行了,没说出来。”她顿了顿,“爸以前常说,河西走廊上,他那个班十二个人,就他一个回来了。”
郑维山点点头。他把布包轻轻放回抽屉,转身走出屋子。
回军区的路上,郑维山对秘书说:“写个材料,把侯玉春的履历和案子情况列清楚,一式五份。”
“送哪里?”
“最高法院、总政、中央军委、甘肃省委、省人大。”郑维山说,“明天就送。”
秘书记下,又问:“那凶手那边……”
“法律的事,让法律去办。”郑维山看着窗外,“我们的事,是把该记住的人记住。”
车过黄河桥时,太阳正往西沉。河水泛着红光,像是很多年前的血色。
三天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兰州中院:侯玉春案启动再审程序。
一个月后,原审判决被撤销。凶手改判故意杀人罪,刑期十五年。
改判通知书送到军区那天,郑维山让秘书复印了一份,连同侯玉春的几张老照片,放进军区荣誉室的档案柜。柜子里已经有很多这样的档案,每个名字后面都是一段快被忘记的历史。
秘书放材料时问:“司令员,要写个说明吗?”
郑维山摇摇头:“不用。看得懂的人,自然看得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