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的去内蒙古一家烧烤店吃饭,看店里就女老板一个人,长得也漂亮,借着酒劲就动起了歪心思。上来就扑过去撕扯女老板的衣服,想干那种出格的事。女老板拼命反抗,挣脱出来立马报了警。
话说回来,这男的当时被抓进去之后,立马就怂了。在里面苦苦哀求,说自己一时糊涂,求女老板高抬贵手,出个谅解书。为了表诚意,他当场写了一张15万的欠条,说这个钱一定赔给女老板。女老板心一软,想着他也知道错了,就给他出了谅解书。结果那15万的账,他直接不认了。
深一层看,这个男的当初写这个欠条的时候,根本就没想真给这个钱。他就是拿这个当缓兵之计。他心里盘算得很清楚,只要女老板出了谅解书,法院就能轻判。
等他从里面出来,女老板还能把他怎么样。到时候他说没钱,不还钱,女老板还能再把他送进去吗。
可问题在于,女老板当初真不该心软。这种人,你给他机会,他根本不会感恩。他只会觉得你傻,觉得你好欺负。你想啊,他当初敢在店里当着面干那种事,他本来就是个没底线的人。你以为他会因为你放他一马,就良心发现?他出来之后不反过来再找你麻烦,就不错了。
与此同时,你再看看法院最后怎么判的。法院说,这个男的当时是为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写下的这张15万的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他虽然已经因为那个事坐了牢,但是民事赔偿的责任,不能因为坐了牢就一笔勾销。他必须把这15万赔给女老板。要是他还不还,法院就强制执行,冻结他的账户,查封他的财产。
换个场景看,这就像你邻居当初把你家的门砸了,然后跪在你面前求你原谅,说以后一定赔你钱。你心软了,没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结果他出来了,不仅不赔你钱,还笑话你傻。
这种人,你对他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你当初就不该心软,该让他赔多少就让他赔多少,该让他坐多久就让他坐多久。
说到底,这个案子也给所有心软的人提了个醒。对那种犯了法的人,你该追责就追责,该要赔偿就要赔偿,千万别轻易心软。他在求你谅解的时候说的那些好话,都是为了让他自己少蹲几年。等他出来了,他是什么嘴脸,你根本想不到。法律是保护好人的,你自己先硬气起来,别人才不敢随便欺负你。
咱们做人可以善良,但善良得带点锋芒,不然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