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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死谁有理?”天津,一男子醉酒后打网约车。他路上多次要下车。司机不停车,他就破

“谁死谁有理?”天津,一男子醉酒后打网约车。他路上多次要下车。司机不停车,他就破口大骂。司机忍无可忍只能停车。男子下车离开,第2天,他竟被发现死在河道里。男子家属一口咬定,司机、网约车平台、河道管理方都有责任,把3方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

李某喝得迷迷糊糊,叫了一辆网约车回家。

司机如约而至,拉上李某,正常往目的地开,可还没到地方,李某在车上坐不住,好几次闹着要中途下车。

司机知道他喝多了,在耍酒疯,没到地方肯定不能放他下车呀,他醉的一塌糊涂,万一出了事那可不是小事。

再说了,路上到处是摄像头,可不是想停车就能停的,在非停靠点停车违反交规,他扣分被罚,一天就白干了。

司机一开始没答应,李某直接被惹火了,对着司机一通乱骂,脏话连篇。

司机被折腾得实在没法正常开车,只能找了个允许临时停靠的地方,把车停下。

李某摔门就走,司机也没要钱,这样的人,也没办法跟他一般见识,有那理论的时间,不如接下一单继续跑活。

谁也没料到,第2天,警方在附近的河道里发现了李某的遗体。

家属没法接受,转头就把当天的网约车司机、所属平台,还有河道管理方一并告上法院,张口要30万赔偿,咬定3方都没尽到该尽的责任,必须为李某的死买单。

法院把家属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律驳回。

法院认为,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算喝了酒,也是自己主动要求下车。

司机在被持续辱骂、正常驾驶受干扰的情况下停车,完全是合理处置,没有任何强制驱赶或者放任危险的行为。

李某下车之后、怎么走到河边、怎么落水,全程都脱离了网约车服务的范围,司机和平台根本没有后续的管控义务。

至于河道管理方,日常的防护和巡查都符合规范,总不能为了防止个别意外,把所有公共河道全封起来,自然也不存在过错。

江苏苏州,也有一名男子酒后骑共享单车回家,半路摔进路边没完全封闭的景观河溺亡。

家属把共享单车平台、市政管理处全告上法庭索赔28万。

法院审理后认定,男子作为成年人,酒后出行自身负有最高注意义务。

共享单车平台的车辆没有故障,市政的河道防护也符合标准,最终同样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没有支持任何赔偿主张。

李某家属抱着一种出事就得找人垫背的心态,不管自己这边占不占理,只要人没了,总能讹一把。

司机全程没做错什么,被骂了一路最后还得被索赔。

网约车的服务,就到乘客安全下车为止,总不能要求司机把每个乘客都亲手送到家里、看着他上床才算完成任务。

法院这次硬气驳回,就是不惯着这种“谁闹谁有理”的歪风,不然以后随便出点意外,所有人都能随便拉几个无关方索赔,那岂不是乱套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才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3方主体均已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尽,到合理义务,不存在过错,自然无需为李某的意外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的义务,只是把乘客安全送到约定下车点,乘客主动要求提前下车、自行脱离管控范围之后,后续的安全责任,就该回到乘客自己身上。

不能把承运人责任无限放大,要求司机为乘客下车之后的所有行为兜底,这对每天在路上跑的网约车司机来说,是完全不公平的。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时速新闻202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