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被起诉,进了执行阶段,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完了,我要成老赖了。但这个判断未必对。先说结论:欠债不还,法律上分两种人——一种是真没钱还,一种是拿有钱却故意不还。前者只是暂时困难,后者才会进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坐牢。近期辽宁高院部署专项行动,重点区分这两类人,精准施策。
先看两类人的认定标准。真正还不上的人,法院叫"履行不能"。名下无房产存款车辆,收入只够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查控系统扫过两遍以上也没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类人不会进失信名单,但会被下限制消费令——坐不了飞机、高铁一等座以上、不能住高星级酒店。这是善意文明执行,是给暂时困难的人留条路。故意不还的人,法院叫"拒不履行"。特征有三:一是手里有钱有资产,故意转移隐匿;二是伪造证据、暴力威胁对抗执行;三是明明有能力,就是拖着不还,还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这类人会进失信名单,俗称"老赖"。名单期限一般两年,情节严重可延长一至三年,同时限高、曝光、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还可能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七年。
很多人把征信逾期、金融失信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混为一谈。这三者门槛完全不同。征信逾期记录是银行上报央行系统,逾期结清后保留五年,影响后续贷款审批,但不限高、不冻卡。金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针对骗贷、非法集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普通人单纯欠钱逾期达不到这个门槛。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才是俗称的老赖,要经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查实有能力拒不履行,才会上这个名单。
落到操作上,记住三件事。第一,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先如实申报财产,不要隐瞒、不要转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身就是纳入失信的法定事由。第二,确实暂时无力一次性履行的,主动协商分期履行、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完毕后失信信息会删除。第三,已被列入名单的,核实纳入事由是否成立。认为不应纳入的,可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纠正申请。最后补一句:失信不是终身挂名,履行完毕是唯一的正道。有困难别躲。
欠债被起诉不等于老赖,看你有没有履行能力、有没有履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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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规失信被执行人限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