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杨丽娟的爸爸从香港跳了海。
起因是女儿追刘德华,追了十几年。
今天再看,这件事里最让人难受的,不只是追星,而是一个家被一点点掏空的过程。她不上学,没收入,花的全是家里的钱。她爸心疼闺女,卖东西,借钱,一路由着她。好不容易合了张影,就那么几秒,她还是不甘心。
钱花光了,人也熬垮了,她爸留下一封遗书,想把女儿喊醒,结果人没了。
十七年后,她在兰州一家超市当导购,理货、摆货、给顾客指路,月薪两千出头。和老母亲挤在廉租房里,一年房租不到一千,没冰箱没电视,茶几当饭桌,但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同事说她话不多,干活实在。她很少上网,有空去合唱团唱唱歌,做做义工。一提当年,只有后悔。
这事给我的感触是:
1. 爱孩子不是有求必应。一味顺着,有时候是在帮她往悬崖边走。
2. 热爱没有错,但不能拿全家的日子去换。
3. 人最怕醒得太晚,有些亏欠,这辈子都还不上。
偶像再耀眼,也不会替你扛生活。先把自己的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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