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2026年10月16日曝光:中部某市城投集团以80余万元收购一家仅1名员工的河南空壳公司,通过劝退竞标者、安排陪标、代写标书,将3000万元农业项目全程内定,再以项目为由撬动5000万元银行授信。目前案件已由当地经侦大队立案侦办。
1
人
中标公司登记在册员工数
80
万+
收购空壳公司花费
3000
万
农业项目中标价
5000
万
银行授信额度(撬动目标)
350
万
实付施工方费用(实际造价)
1250
万
结算后转入集团备用金
一场"程序合规"的全套内定:四步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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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01 · 买壳
收购河南空壳公司,以80余万元获取水利二级资质
集团在例会上部署全员寻找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资质的公司,最终选定一家2022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员工仅1人的河南建设公司。目的只有一个:让它中标。
制度漏洞:资质审查只看证照,不核实实际人员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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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02 · 清场
劝退真实竞标者,"项目已内定,投了也白投"
招标公告发布后,有三四家公司打电话咨询,均被内部人员直接告知项目早已内定,劝其勿来浪费时间。真正有意投标的对手就此出局。
制度漏洞:劝退竞争者难以留证,事前察觉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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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03 · 凑数
从熟识圈安排三家陪标,标书由代理机构包办
法规要求至少3家投标方才能开标。集团从合作劳务圈中找来3家公司"友情陪跑",支付配合费,标书全部由招标代理机构代写,每本2500元。
制度漏洞:陪标仅须凑足家数,无法识别关联与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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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04 · 套贷
以项目为由撬动5000万授信,1250万转入集团备用金
2024年9月项目"完工",结算资金1800万元,其中真实施工费约350万、材料费约200万,剩余1250万全部进入集团备用金。董事长原话:"以最小工程量,争取银行最大限度放款。"
制度漏洞:惠农贷款以项目完工为放款前提,但工程质量核查滞后
3000万中标,钱去哪了?
项目结算资金去向(共1800万元)
注:结算资金1800万元为实际支出,中标价3000万元与结算价差值系账款核销前数据。数据来源:涉案人员陈述(央广网)
动机不在工程,在贷款:城投资金压力的完整算账
这场操作的起点不是"想骗钱",而是一道融资方程式:集团多个项目同时在建,账上资金告急。银行已批5000万元的惠农贴息贷款授信,但放款必须以"实际落地项目"为前提。
"借助中标一个农业项目,向银行争取贷款,用来解决集团其他项目的资金难题。"
——集团员工陈邦披露的董事长决策
于是,招投标程序从"资源配置工具"蜕变为"融资杠杆":以80万元购入资质外壳,中标3000万元项目,以此撬动5000万元银行放款。农业建设本身只是必要道具,最小完工量即可——这正是该案与普通串标案的根本区别。
天下万象##央视曝投资1.2亿项目仅建5个棚#【#空壳公司成立9天承接大棚项目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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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案还是规律?与通辽1.2亿骗贷案对比
文章作者成杉言注意到,本案与央视几天前曝光的内蒙古通辽市空壳公司骗走1.2亿农业项目款项,属于同一套路。两案共同特征如下:
本案·中部某市
2022年8月成立,员工1人
持水利二级资质,中标3000万农业项目,以项目套取5000万银行授信
参照·通辽市
成立不久即承接亿级项目
空手套白狼操作,中标后向银行贷款,事后难找具体责任人
共同特征①
刚成立的空壳公司
注册时间极短、无实际业务能力,却具备合规资质证书
共同特征②
农业/水利类资质
优先选择惠农项目:贴息贷款门槛低、核查宽松
共同特征③
中标后即向银行贷款
项目只是撬动银行授信的"钥匙",工程本身价值有限
共同特征④
事后难找责任人
空壳主体无实体,追责链条断裂,资金追回困难
制度缺口在哪里:三个环节的系统性失守
缺口①·资质审查
只看证照,不核人员与社保
现行资质审查仅验证企业是否持有对应等级证书,不要求现场核实在岗员工、社保缴纳记录与实际施工能力。一张二级水利资质证书,配合1名员工挂名,即可通过所有合规检查。
缺口②·陪标识别
凑足家数即合规,关联关系无法识别
招投标法要求至少3家投标方,但对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缺乏实质审查机制。来自同一劳务圈的陪标公司、由同一代理机构包办的标书,在开标环节均可顺利通过。
缺口③·贷款前置核查
放款依据"完工",不审工程质量与真实投入
银行惠农贴息贷款以项目落地为放款前提,但实际核查往往只看"完工报告",而非工程量与造价的独立审计。350万元造价的工程完工,可撬动数千万级授信[[3][8]]。
1人公司行贿两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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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边界:这些操作触犯了哪些条款?
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
劝退竞争者+安排陪标,均构成串通投标
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陪标、代写标书、劝退竞标者均属典型情节。
违法分包·建筑法相关规定
空壳中标后摇球分包,抽7%管理费
空壳公司中标后无力自行施工,集团通过"摇球抽签"挂靠分包,包工头再层层转包,并抽取约7%(约20万元)管理费。
经侦机关表态
"每一个环节都触碰了法律红线"
中部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陈清辉表示:"这本该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最后变成精心编排的'独角戏'。集团从收购空壳公司、串通陪标,到劝退竞争者、虚假施工,每一个环节都触碰了法律红线。"
读懂这件事:超出"荒诞感"的三个追问
程序越严谨,结果越离谱?
这正是问题所在:严密的程序外壳反而为内定提供了"合法性背书"。监管应前移至招标文件是否量身裁剪、投标人是否存在关联,而非仅验收程序是否齐全。
这是道德问题,还是制度设计问题?
城投资金压力叠加"有项目才能放款"的银行规则,使招投标成为融资工具。单纯追责个体,不等于堵住制度漏洞[[3][17]]。
事后追责够吗?
贷款到账后资金极易被挪用,追回概率低。有效监管需要前置:开标前核查实际人员与社保,评分细则是否存在量身裁剪,投标人之间是否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