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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6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改革

为做好我省2026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6〕27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6〕6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通知》(豫考中〔2026〕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模式

(一)本科贯通批。学制7年(前3年为中职教育阶段,转段后4年为本科教育阶段),由中职学校与本科学校联合培养,教育教学分别在中职学校和本科学校校内完成。

(二)专科贯通批。学制为5年(前3年为中职教育阶段,转段后2年为高职专科教育阶段),由高职专科学校单独承担一体化培养(以下简称“专科一体培养”),教育教学均在高职专科学校校内完成;或由高职专科学校与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培养(以下简称“专科联合培养”),按照中职教育阶段和高职专科教育阶段分别在两所学校校内完成。

二、招生对象

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南省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的考生需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三、录取控制分数线

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使用河南省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物化生实验操作)成绩,满分730分。按照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实际要求,根据中招考试全省统考总分,分别划定“本科贯通批”和“专科贯通批”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贯通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2026中招考试总分的75%,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8分。

(二)专科贯通批。根据不同培养类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专科一体培养”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中招考试总分的40%,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92分。“专科联合培养”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中招考试总分的35%,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56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进行征集,生源不足时,最多可降20分录取。

四、志愿填报

考生统一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http://zjgt.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印制《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至全省各初中毕业班,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详细查阅。

部分学校专业对体检视力、文身疤痕等有严格要求,部分专业须经学校面试或体测,考生选报该类学校志愿时,要详细咨询学校专业录取要求,考生要在志愿填报前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体测,未参加面试或体测的,招生学校可不予录取。志愿填报保存30分钟后方可进行修改,被贯通人才培养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资格。

(一)本科贯通批。每个考生可填报12个平行志愿,“1个学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不设是否同意专业调剂选项。

首次志愿填报:7月10日9:00-12日17:00。投档录取工作于7月15日-16日进行,7月17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填报:8月7日9:00-9日17:00。根据各学校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统一公布计划数量,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工作于8月10日-11日进行,8月12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二)专科贯通批。“专科一体培养”和“专科联合培养”为同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6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选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

部分中职“双优”校与两所不同高校开展“专科联合培养”,不同联合高校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不同,不同联合高校间不能调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区分。

首次志愿填报:8月7日9:00-9日17:00。投档录取工作于8月12日-14日进行,8月15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8月17日9:00-18日17:00。根据各学校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统一公布计划数量,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工作于8月19日-21日进行投档录取,8月22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9月18日9:00-19日17:00。各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征集,并于9月14日前提交第二次征集志愿报告及分专业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工作于9月20日-23日进行投档录取,9月24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五、投档规则

本、专科贯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即:根据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本科贯通批为考生所报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校投档。

(一)本科贯通批。根据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本科贯通批次学校各专业计划数,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总分(若总分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按平行志愿规则批量投档。

(二)专科贯通批。根据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专科贯通批次各学校总计划数(“专科联合培养”按照不同联合高校计划数单独统计),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总分(若总分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按平行志愿规则批量投档。

六、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相关学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一)本科贯通批。被普通高中省提前批第一、第二、第三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本科贯通批投档录取资格。被本科贯通批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其他批次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

(二)专科贯通批。平行志愿投档后,各招生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七、录取名册下载及缴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生学校(不含师范类院校)应按录取考生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招生学校通过“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登录“录取名册下载系统”,获取本校的录取费电子缴款通知书,根据电子缴款通知书信息,办理转账和电子缴款通知书确认(扫描缴款通知书二维码进行确认时需填写缴款单位开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下载电子票据(发票)和加盖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贯通培养录取专用章”的电子录取名册。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做好考生服务

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使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初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大对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考生关怀,扎实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提醒考生谨防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的诈骗陷阱。要督促各招生学校积极宣传本校优势专业和就业方向,引导考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严禁擅自组织考生入学。各学校要严肃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纪律,充分尊重考生升学意愿,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选报学校,不得以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吸引、误导考生。要严格组织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录取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加强纪律监督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各地各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

1.河南省2026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时间表

2.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招生院校及专业

3.2026年“专科一体培养”专业间计划调整表

4.2026年“专科联合培养”专业间计划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