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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豸说法.:四川南充,61岁道士被弟子举

四川南充,61岁道士被弟子举报非法行医,相关部门对其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结果。他觉得很冤枉,自己教弟子针灸,是本着交流学
四川南充,61岁道士被弟子举报非法行医,相关部门对其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结果。他觉得很冤枉,自己教弟子针灸,是本着交流学习并为牟利,何来非法行医一说。他一气之下,外出云游,罚款也没交。不曾想,惹怒相关部门,又对其加罚5万元。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小过重罚”提起行政复议。网友:试问,我在工作时不慎划伤,我请同事贴了一贴创可贴,我同事是否构成非法行医?


邱朝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被亲手教过的弟子举报,不仅要面临高额罚款,还被撵出了道观,传度证也被暂停一年,满心都是委屈与不甘。

2023年,邱朝云拿到道教传度证,成为了一名道教信徒。

时光荏苒,今年61岁的邱朝云,入道已有近30年。

平日里,他会招收俗家弟子,讲授易经、道德经,同时也会传授针灸技艺。

他清楚自己没有考取行医资格证,所以从不对外行医。

教授针灸时,他只是抱着切磋技法的想法,和弟子互相扎针练习,还反复叮嘱弟子,绝对不能无证行医。

就算偶尔有外人求助,让他帮忙施针,他也分文不取。

邱朝云本以为自己是遵道行善,却万万没料到,这个行为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此前,他的几名俗家弟子莫名要求退还拜师费,他没过多计较,自愿把费用退了回去。可人心隔肚皮,这几名弟子竟转头举报了他。

2025年4月,相关部门接到这几名俗家弟子的投诉,称邱朝云存在非法行医行为,随即高度重视并展开调查,在他的教学场所,查获了针灸针、医用酒精、艾草等相关器械物品。

2025年8月1日,相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认定邱朝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属于非法行医。

考虑到他无违法所得,且配合整改,依法没收其药品器械,罚款5万元。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邱朝云对此十分委屈,他坚称自己只是和弟子教学交流,并非行医,无法接受罚款处罚。

一气之下,他外出云游,既不缴纳罚款,也不理会相关部门发来的通知。

他这种消极回避的态度,让事态进一步升级。

2026年2月,因逾期拒不缴纳罚款,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加罚5万元,累计罚款达10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查,认定此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定准予执行。

直到这时,邱朝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提起行政复议,主张自己未获利、也未造成危害后果,10万元罚款属于小过重罚。

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非法行医并不在首违不罚清单内,针灸属于医疗行为,无论施针对象是谁,无证施针就属于违法,对其处以的5万元基础罚款,已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标准,并不算过重。

《行政处罚法》第5条第2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邱朝云没医师证、没医疗机构许可证,给人针灸确实违法。

但他只是教弟子、互相练习、没收费、没赚钱、没伤到人、第一次违法、还配合调查。

这种情况应该以教育、警告、少罚为主。

可部门直接按法律最低线罚5万,后来又加罚到10万。

完全没考虑他情节很轻、没危害、没获利这些情况。

10万罚款跟他犯的错明显不匹配、罚太重,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评论列表

无法理解
无法理解 2
2026-04-11 11:33
如内容属实,道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