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广东,男子约了女网友出去过夜,完事后还给女子支付了 402 元。第二天,两个人还

广东,男子约了女网友出去过夜,完事后还给女子支付了 402 元。第二天,两个人还没醒,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开门一看是办案人员。男子跟女网友都很心慌,毕竟自己不占理,做了不正确的事,可是男子侥幸要拼搏一下,表示俩人原本是 “男女朋友”,晚上也没看清对方。只不过,这种谎言似乎没法骗过去。

这名男子名叫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后,高某始终觉得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高某的核心辩护理由是,当晚房间光线昏暗,高某误将对方认成自己的女朋友,不存在嫖娼的主观故意。

这类抗辩理由在卖淫嫖娼案件中非常常见,很多行为人到案后都会试图以 “男女朋友”“一夜情” 等说法逃避处罚。

2022 年 6 月,上海市男子李某通过微信认识女子王某,双方约定以 600 元的价格发生性关系。李某支付费用后被警方当场抓获,李某辩称与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支付的钱款是给王某的生活费。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王某此前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微信聊天记录明确约定了服务内容和价格,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以推定李某主观上具有嫖娼的故意。最终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卖淫嫖娼案件主观明知的认定,始终坚持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原则。

2003 年 9 月 24 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明确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

回到本案,高某主动联系好友,要求好友介绍 “好耍的女孩”,本身就带着嫖娼的想法。高某与女子朱某此前互不相识,不存在任何感情基础。

高某到达朱某的出租屋后,立即向朱某支付了 402 元,该金额符合当地卖淫嫖娼的一般价格水平。这些客观行为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高某的主观故意。

关于卖淫嫖娼的既遂标准,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统一的裁判尺度。2023 年 3 月 15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民生典型案例,明确只要双方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并且已经支付嫖资或者着手实施性行为,就构成既遂。

2021 年 9 月,深圳市男子陈某与卖淫女林某谈好价格后,尚未支付嫖资也未发生性关系时被抓获,法院认定陈某属于卖淫嫖娼预备,情节显著轻微,判决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本案中朱某的出租屋早已被警方布控,很多人会质疑警方的侦查行为是否合法。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犯意引诱型的诱惑侦查,即行为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侦查人员的引诱下才产生违法想法。

2020 年 5 月,苏州市男子王某在特情人员的多次引诱下同意嫖娼,被警方抓获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警方存在犯意引诱,判决撤销行政处罚。

而本案中朱某本身就是足浴店技师,长期从事卖淫活动,警方只是在掌握线索后进行布控,属于合法的机会引诱,不存在犯意引诱的问题。

除了上述客观证据外,朱某对自己的卖淫行为供认不讳,朱某的供述与高某的支付记录、警方的抓捕经过能够相互印证。

高某在最初的询问笔录中也已经签字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审讯视频显示整个询问过程程序合法,没有刑讯逼供等情形。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将对全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这起看似普通的治安案件,背后涉及的主观明知认定、既遂标准、诱惑侦查边界等法律问题,仍在引发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

无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都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也提醒着每一个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