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甘肃这起"聚众淫乱"案的判决,我整个人愣住了。
事情发生在2022年8月的甘肃秦安县。雷某和王某都是本地打零工的,一个中专毕业,一个初中毕业,俩人凑一块儿就爱喝酒吹牛。那天晚上,他俩在酒店开了间房,喝到半夜觉得不过瘾,王某掏出手机,给微信上认识不久的女孩小王发了条消息,叫她过来喝两杯。
小王二十出头,也没多想,打车就去了。三人在房间里继续灌啤酒,酒越喝越多,气氛慢慢变了味。雷某先跟小王发生了关系,王某站在旁边全程拿手机录像;等雷某完事儿,王某放下手机也跟小王发生了关系。折腾完,仨人竟横七竖八挤一张床,相拥睡到天亮。
可三天后,雷某和王某又跟另一个哥们寇某在另一家酒店喝酒。俩人一合计,为了在朋友面前撑面子、证明自己没吹牛,再次把小王叫了过来。这次更离谱——当着寇某的面,雷某、王某先后与小王发生关系,寇某不但全程旁观,还掏出手机拍了视频。
很多人不理解:关起门来办事,怎么就算刑事犯罪了?
说到底,这就是典型的把"私密"当成了"免死金牌"。法律要管的不是你关门做什么,而是组织了多少人、有没有传播扩散、有没有侮辱他人人格。
一旦涉及多人聚集,还要拉人围观、拍摄视频,性质早就变了味。
最讽刺的是什么?这些人总觉得"圈子"里的规矩比天大。先是觉得没人管,接着开始起哄、拉人,把违法当成本事。等警察真的敲门了,才发现法律根本不讲什么"圈子面子"。
后来,寇某拍的视频不知怎的流了出去,被人转发到多个微信群,有人直接报了警。警方调取酒店监控、入住记录,很快锁定了四人。小王承认两次都是自愿参与,雷某和王某也供认不讳。
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对雷某、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俩人两次邀约、组织三人以上在同一场所发生关系,起组织作用,系首要分子。最终,雷某、王某各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小王因被动参与被行政拘留,寇某因拍摄传播视频另案处理。
现在这个时代,监控录像、聊天记录、入住轨迹,哪一样查不到?
别天真地以为关上门就万事大吉。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总想去试探底线,非得等到通报里出现自己的名字,才恍然大悟——自由是有边界的。
这下好了,脸丢尽了不说,还留下终身刑事案底。考公务员、进国企、出国办签证,任何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地方,他们都得被卡住。
成年人最基本的清醒,就是知道有些红线,连碰都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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