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石榴裙下命难逃。"事发后,还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山东济南黄先生真乃胆大包天。
凌晨两三点,全城都在做梦,他却精神抖擞奔酒店。一晚不够,还来第二回。每次身边都换着年轻姑娘,钱包里流出1800块、200块……
本以为是神不知鬼不觉,谁料警方在另一起案子里顺藤摸瓜,直接把他揪了出来。拘留12天,罚款1500,处罚决定书往桌上一拍。
黄先生急了,死活不认账。第一次说"我们在谈恋爱",1800是"帮她还债",200块是"发红包炫耀";后来又改口,说是"打车费",大半夜叫人家来酒店"纯聊天"。
他还掏出一张借条,证明自己后来借给姑娘4000块,"要是交易,我能借钱给她?"
可两个姑娘和中间人口径一致:就是买卖关系,钱货两清。
黄先生一怒之下把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黄先生做生意,手头宽裕,平时出手阔绰。但他嫌恋爱太慢,有时候喜欢花钱"走捷径"。
2024年1月13号凌晨两点,整座城市睡熟了,黄先生却像打了鸡血,在一家酒店开了房。
刚进门坐稳,手机一扫,1800块钱转了出去。收款人叫刘某亮,圈里人都知道,这人手里"资源"丰富。
过了两个多月,3月23号晚上快12点,黄先生又出现在另一家酒店前台,再次开房。
这次更"精打细算",凌晨时分,他给一个叫亓某贤的姑娘微信转了200块。
两次"约会"看似天衣无缝,其实早被警方纳入视线。
当时警方正在侦办"331介绍卖Y案",主要嫌疑人正是那个收了1800块的刘某亮。
调查发现,刘某亮就是个"皮条客",手下带着几个姑娘干非法营生。其中两个——韩某迪和亓某贤,恰好对应黄先生1月和3月的"约会对象"。
顺着刘某亮的转账记录和聊天线索,黄先生的名字浮出了水面。
2024年6月11日,警方正式立案,黄先生涉嫌嫖娼进入调查程序。
面对民警,黄先生喊冤比谁都响。他赌咒发誓,跟韩某迪、亓某贤"绝对清白",绝不是那种"见不得光"的关系。
那1800块?他说是替韩某迪还借款。
200块微信红包?说法前后打架——一开始说是"发红包炫耀",纯为显摆;后来又改口,说是给亓某贤的打车费,大半夜叫人家来酒店"聊聊天"。
为证明跟亓某贤是"正经经济往来",他甚至掏出一张借条,显示自己后来借给姑娘4000块。
然而,两个姑娘的笔录像两记耳光,啪啪打脸。
韩某迪说得明白:刘某亮介绍她去找黄先生,价钱1800,约定"服务"两次。
亓某贤也交代,她确实去了酒店,谈好的价格是1000块。为避开刘某亮的抽成,她让黄先生只微信转200,剩下800给的现金。
两个姑娘都能一眼认出黄先生的照片,身高、体型、面部特征,描述得八九不离十。
2024年7月16日,处罚决定书下来了:两次违法行为成立,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2日,罚款1500元。
黄先生觉得自己好歹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真被拘了,名声、生意全得完蛋。一咬牙,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他咬死两点:一是证据不足,仅凭两个姑娘的一面之词和两笔转账就定案,太草率;二是嫖娼必须同时满足"金钱交易"+"发生性关系",他跟两位女性"什么都没发生",钱款另有用途。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摆在那儿: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也写得清楚:即便当事人不承认,只要其他证据能证明事实,照样可以处罚。
法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开房记录、转账流水、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环环相扣,严丝合缝。
黄先生两次深夜开房,均在几分钟内完成资金支付。时间、地点、金额,跟刘某亮、韩某迪、亓某贤的陈述完全对得上。
三位证人就服务内容、嫖资数额的细节高度一致,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所谓"恋爱交往",根本站不住脚。200块转账的用途,他自己都前后矛盾。大半夜约见有卖Y前科的女子,说是"谈恋爱"?
这话讲出来,你自己信吗?
"谁主张,谁举证。"黄先生声称1800块是"代还款",却拿不出半点证据,只能承担败诉风险。
反观公安机关,受案、传唤、调查、告知、决定、送达,一步不落,程序上挑不出毛病。拘留12天、罚款1500,量罚也在合理区间。
最终,法院一锤定音:驳回黄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黄先生这场闹剧,说到底就是侥幸心理作祟。以为有点小钱、有点小聪明,就能在法律边缘反复横跳。被抓了不认,上法庭还敢狡辩,赌的就是"死无对证"。
可惜他忘了,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都往侥幸的人身上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