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遛狗不拴绳被打不构成互殴,律师认为这件事既不是互殴也不是正当防卫。女子商场遛狗不拴绳吓到女友,男子摔狗掌掴泄愤!这是两个独立法律事实,女子的行为构成行政违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而男子摔狗打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女子还要重,甚至可能被拘留和罚款。
虽然,女子带狗进商场还不拴绳,此举令人厌恶,但是,这并不是男子摔狗打人的理由和借口。男子的愤怒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看到男子摔狗打人觉得很解气,却不想此举带来的法律后果,比遛狗不拴绳还要严重。这就是一码归一码。因为在整个过程当中,女子并没有打男子,是男子单方面掌掴女子,只要女子追究其法律责任,男子是必然要接受处罚的。
对于养狗人来说,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不管去哪里,都应该拴绳,犬只伤人并不是指咬伤人才会承担责任,吓到别人也是不行的,这就要求养狗者必须看管好自己的犬只,更不能无理搅三分。而对于男子而言,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对方有错在先也不是以暴制暴的理由,摔狗打人只能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继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