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个家教还违法
深圳教育局近日向家长和培训机构发了两份暑假告知书,其中明确要求,暑假期间,任何机构或者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违规。
同时,该告知书还专门列举了培训的一些形式,包括“1对1”、“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学习”等等。
不知道深圳的家长们是否会遵照执行?也不知这些培训机构是否会有其它特殊的形式?反正,列举的四种形式,都是违法违规的。
教育部门出台这样的告知书,也指出这些违反违规的行为,肯定也有理由,或者说这样的法律依据。
告知书之后,我们可以想象,为了落实告知书的内容,也为了杜绝违反者,当地教育部门肯定得有相应的检查。
毕竟,有家长若想通过暑假提高孩子的学习,或者培训机构想充分利用暑假,提高收益,搞各种各样的培训,无法避免。
有了教育部门的告知书之后,家长也吧,培训机构也吧,无非就是搞的更隐蔽些,搞的更为多样化些。比如说,游学的形式就不在列举之中。
要知道,中考、高考和名校的学位并不是完全放开了,而是必须要以考试成绩为主。学习好,分数高,自然占尽优势。
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指望着学校内的教育,不进行必要的补课或者培训,家长又如何让孩子“更上一层楼”?
再说了,就教育部门列举的“1对1”或者“住家教师”,教育部门又该如何检查呢?
对“众筹私教”或者“托管学习”,这种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教育部门到容易发现,只是证据不好确定。
其实,我是真的无法想象,这啥法规竟然禁止学科类培训?不用学校付钱,不用财政承担,家长利用暑假,掏钱给孩子提高成绩 ,竟然违法违规了?
看来,要么就是法律法规错了,要么就是法律法规管的太多,竟然干涉到私人领域,妥妥的有点越界了。
或许这样的法规是想保护孩子健康成长,但是,监护人是孩子家长,出台法规的机构是否有点越殂代疱了呢?
重视教育,这应该是好事啊。不让机构搞学科类培训,这样规定的理由是什么?不让家长给孩子搞学科类培训,理由又是什么呢?
难道说家长自己给孩子辅导功课,有关部门也要禁止吗?学历高的家长自己培训了,哪些学历低或者没时间的家长,他们的孩子就只能“放羊”了吗?
说实话,这个禁止搞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出台的有点匪夷所思,而更让我诧异的是,这发出明确的告知书的地方,竟然是深圳?
深圳可是国内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有着大量的来自全国各地的人才。在这样的创新高地,出现这样的告知书,其影响不是一般的大。
请家教还违法违规了,这样的做法与现实,总感觉到哪里不对劲。一纸红头文件,明显的不切实际,到头来只会是“形式”。
